昌吉市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 | CJS001/2023-00015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1-20 19:11:11 |
名 称 | 昌吉市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第14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2023年1月17日,昌吉市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相关议题、方案、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马长江主持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会前学法。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议要求,一是由市政府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要结合市情实际,围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事项,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合理制定我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目录下发至各市领导及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各执法单位要扎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司法局要精心筹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课程,在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阶段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授课。 第二阶段研究审议了相关事项。 会议研究了《昌吉市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各包保单位及包保干部要于2023年2月5日前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1次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首次包保督导期间派出业务专干指导包保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做到新机制与行业主责同落实,保持本行业监管责任不减,定期开展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协助包保领导干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包保工作,坚决杜绝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互相代替。三是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每季度通报1次各级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广泛交流包保责任落实中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促进各包保领导干部更好落实食品安全督导责任。 市领导马楠、阿达力、司睿吉•克力木、李奕、海拉提、徐杰、买买提•亚森及高新区、市纪委监委、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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