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13/2026-00003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25 11:37:13 |
| 名 称 | 昌吉市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开展 2026 高校毕业生 培训 计划 的通知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关于开展<... | ||
昌吉市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与素质,促进高质量创业就业,拟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承训机构及学员。
一、承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承训机构资质条件
1.办学资质: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类型含“创业培训”)及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师资力量: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证书的专职教师,需熟练操作教学及模拟实践平台,并提供师资证书、聘用合同等印证材料。
3.培训经验:近三年内开展过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能围绕学员创业方向和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培训课程,且培训后学员创业成功率不低于60%的机构(需提供成效数据,如营业执照、网络创业资金流水等)。
4.招生与服务能力:制定具有吸引力的招生策略,通过网络媒介等广泛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提供培训后跟踪服务,包括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每期培训班学员中,已创业群体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5.教学场地与设备:采用线下培训方式,拥有固定培训场所及符合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投影仪、多媒体、模拟实践平台等设备。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有意向承办“2026年昌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的第三方培训机构自本通知发布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
2.有意向承办的第三方培训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办学资质、授课老师相关资质及聘用合同;
(3)圆梦计划创业培训教学大纲、计划;
(4)信用信息公示公报;
(5)培训机构简介、运行情况及近三年业绩情况(特别是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且创业成功成效数据资料、创业服务活动情况等)。
二、培训对象及计划
近五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强烈创业意愿;2.已具备一定创业基础,创业项目适合优化提升(应届毕业生优先);3.参加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的毕业生(重点优先纳入)。2026年度昌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培训人数70人。
三、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培训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人数达到开班条件后即可开班),每期培训时间为8天。
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0994-2281340;2.扫码报名(附后)。
四、培训内容
按照“按需、务实、有效”原则,结合已确定培训对象创业方向和需求,因地制宜地从已被广泛应用、学员普遍认可的创业培训课程中选出一批精品课程,按需升级强化,确保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实操性、实践性。
五、培训经费及拨付
1.培训经费:培训费用由自治区人社厅“圆梦计划”项目承担,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按 1250元/人 标准,2026年度昌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目标70人,共计8.75万元。
2.拨付流程: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70%,培训后3个月内学员达到60%创业成功率目标后,一次性支付剩余30%。
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资金的机构,一经查实,可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该承训机构在昌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补贴类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的资格。
六、培训服务标准
(一)强化培训前宣传推广。培训机构应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精准宣传,依托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新媒体等载体,全面解读培训政策、报名流程、培训内容及预期效果,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动参与培训,确保招募对象精准匹配培训需求。
(二)优化培训课程体系建设。严格遵循“按需务实、精准有效”原则,聚焦创业全流程关键环节,同时深入调研培训对象的创业方向、行业领域及实际需求,确保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实操性、实践性。培训开始前要将详细的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师资配置等材料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审定通过后方可启动培训,确保课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三)健全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培训结束后,应建立长效跟踪服务体系,通过线上咨询、线下走访等方式,对参训学员开展后续跟踪服务。重点跟踪学员创业项目落地进度、运营状况,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对接、问题答疑等针对性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助力学员稳步推进创业实践,提升培训成果转化。
(四)培训其他要求。承训机构要负责培训前学员招生、培训中考勤管理、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及培训后跟踪服务;按照创业培训圆梦计划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培训计划、调换师资、变更培训场地等;主动接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七、绩效评价
昌吉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承训机构组织实施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培训合格率、学员满意度、创业成功率、带动就业率、培训后对学员的跟踪服务等作为对承办机构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补贴的重要标准亦作为人社部门今后选择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基本依据之一,以确保创业培训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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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