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0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4-25 10:24:15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2017 财政预算 预算执行 情况 2018 草案 | |
| 来 源 | 市财政局 | ||
| 内容概述 | |||
——2018年1月19日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群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昌吉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不断强化支出管理,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努力筹措调度资金,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一)年初人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任务606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898万元(税收收入220480万元、非税收入1874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000万元),增长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510万元。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支出任务606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7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510万元。
(二)2017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35498万元(市本级658131万元、高新区7736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2053万元(市本级559826万元、高新区4222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080万元(税收收入218584万元、非税收入202496万元),同比增长12.97%;上级补助收入1386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7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992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2278万元(置换债券15378万元、新增债券26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3265万元(市本级98125万元、高新区3514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003万元(市本级67781万元、高新区202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4918万元(专项置换债券32918万元、专项新增债券12000万元)(市本级30000万元、高新区14918万元)。
(3)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报表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2.支出情况:2017年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27733万元(市本级655226万元、高新区7250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7983万元(市本级555768万元、高新区4221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607万元;教育支出61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29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4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975万元;农林水支出482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62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94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18万元;其他支出13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4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置换债券)153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8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9450万元(市本级99158万元、高新区3029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7934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44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1213万元;城市公共设施等支出52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82万元;专项置换债券还本支出32918万元(市本级30000万元、高新区29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0万元,主要用于金剑保安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照决算报表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3.平衡情况:上年度滚存结余收入14199万元(市本级10629万元、高新区3570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收入735498万元(市本级658131万元、高新区77367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支出727733万元(市本级655226万元、高新区7250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964万元(市本级13534万元、高新区8430万元)。
市本级:上年度滚存结余收入10629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收入658131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支出65522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534万元(一般预算结余13457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0万元)。
高新区:上年度滚存结余收入3570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收入77367万元,2017年完成财政支出7250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430万元(一般预算结余3381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5049万元)。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好收入征管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税务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在涉税信息、税源控管、税收环境整治方面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合力,重点做好外来施工企业、商业门面房、宾馆、药店等环节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重点抓好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主要收入的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三是落实好国家促进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支持相关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安排好各项民生保障支出。
一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全力保障各类支出落实到位;全市民生支出为42.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5.2%。二是根据政策规定适时调整各类定额补助标准,控制好部门预算支出规模,年初预算未安排的支出,不再调整预算增加部门经费。三是加大对零散专项资金整合统筹力度,重点将同类零散专项补助资金与本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
(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细化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尽可能将项目预算细化编制到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的法律效力,大幅减少非预算支出对预算项目支出的冲击,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全面建立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行用公务卡结算“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以上。四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全年实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7196万元。五是通过持续不断盘活财政、部门存量资金,促进项目实施,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资金,收回国库统筹安排使用,促进民生及社会经济发展。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先落实资金、再确定项目”原则严格履行立项、审批手续,适当拉长项目建设付款期限,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避免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因没有资金支持而无法实施;重视对历史欠债的清理偿还工作,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全面开展乡镇村及涉农街道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出台《昌吉市乡(镇)村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认真解决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惠农资金及时兑现到位。三是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群团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防违规违纪发放补贴和实物。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法》,通过多种措施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加强对各类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拨付使用。
(五)强化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工作。
一是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债务管理,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针对财预〔2017〕50号和财预〔2017〕87号两个文件内容,认真清理、核实,查找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整改。三是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余额,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切实减轻政府负债压力。四是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排查处置力度,对重点领域、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民间借贷专项整治活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全市各类非法集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六)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修订《昌吉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针对国有企业自身定位、发展特点,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调整方案。三是制定《关于促进昌吉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继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按国有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界定功能分类,并授权经营项目,为国有企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2017年,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活动,统筹财力,确保维稳、重大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访惠聚民生项目等支出需要,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财政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实实在在的矛盾和困难:受落实国家、自治区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力增长缓慢;维稳及各类民生保障刚性需求矛盾凸显;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认真研究、解决好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确保本市社会经济平稳过度、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科学规划,缜密布局,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结构,加强预算监督和执行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编好“四本”预算,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工作基本原则:一是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支出结构,保障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按照“三公”经费“零增长”原则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严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四是财力继续向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农林水牧、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五是安排好偿债预算资金,控制好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拟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693734万元,其中:市本级641692万元,高新区5204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251万元(市本级339209万元、高新区3004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251万元(市本级271209万元、高新区30042万元),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收入后,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240445万元,较上年增加21861万元,增长10%,占比为80%;政府非税收入60806万元,较上年增加5610万元,增长10%,占比为20%。上级补助收入55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600万元其中:市本级105600万元、高新区22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628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2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47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4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3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048万元,城乡居民养基本老保险基金收入3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98万元。
(四)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拟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93734万元,其中:市本级641692万元,高新区52042万元。
1.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拟安排支出369251万元(市本级339209万元、高新区3004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68844万元;(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095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30819万元;(4)部门项目支出30138万元;(5)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奖励资金15000万元;(6)教育重点保障支出13417万元;(7)社会保障及卫生与计划生育重点保障支出20391万元;(8)国企注册资本金及地债还本付息支出24000万元;(9)预备费4000万元;(10)上解上级支出15500万元;(7)高新区重点保障支出230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922万元;教育支出614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3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48万元;农林水支出130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04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0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其它民生支出1984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00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2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拟安排支出127600万元(市本级105600万元、高新区22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38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59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5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5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00万元;城市公共设施支出4000万元;城市环境卫生5500万元;城市防洪支出5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支出31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628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2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4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47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4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3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048万元,城乡居民养基本老保险基金收入2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9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00万元。
(五)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693734万元,2018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693734万元,当年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369251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9251万元,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60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600万元,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6283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6283万元,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保稳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守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环保风险三条红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聚焦深度贫困人群,确保2020年同全州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昌吉。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财税金融支撑作用,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努力实现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扎实做好收入征管确保改善收入质量
一是继续利用综合治税良性互动机制,从加强税源分析、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积极做好纳税申报培训、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报批环节、创新纳税方式、完善纳税环境等方面,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确保应收免尽免收,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精准界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非税收入界限,确保把国家和自治区核定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他需要加强管理的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一是牢牢把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这个重心,全力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类惠民利民支出正常兑现。二是从严控制部门预算支出规模,未纳入预算保障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支出。三是在确保正常合理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情况适度向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农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开展****计划、推进“六大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五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上级专项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部分,本级专项资金当年安排当年未使用部分,一律作为存量资金盘活上缴国库,统筹用于急需资金的民生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行业均衡的财政关系,促进各项事业协调有序发展。二是继续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全部公开。三是继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会计继续教育、一卡通等制度改革,促进财政体制机制更加高效快捷。四是全面深化乡(镇)村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有效落实《昌吉市乡(镇)村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各项规定,提高乡(镇)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继续加强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从严惩治涉及“小金库”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避免财政资金不当流失。
(五)攻坚克难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是早防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政府债务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二是优化结构,坚持质量优先,引导举债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三是强化监管,以强化政府债务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为底线,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四是重视预警,以加强风险预警为手段,对债务进行分类管理,强化债务管控,严防隐性债务风险。
(六)推动国企改革进程提高国企管理效益
一是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资产运营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二是落实《关于促进昌吉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继续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效率。三是提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产业项目的能力和力度,提高国有企业收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会面临新的困难和机遇,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聚精会神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厉行节约,精准管控,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