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资金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23/2020-00003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06 17:42:27 |
| 名 称 | 昌吉市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惠民补贴资金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19 农村 安居工程 惠民 补贴资金 | |
| 来 源 | 昌吉市财政局 |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 |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是为进一步改善农牧民家庭居住环境和农村面貌,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对口援助、社会帮扶,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目标,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必须是现有住房不抗震或面积、功能不达标,且具有农村户籍、自愿申请建房,经市、乡、村三级公示审核,确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农户。新建、改扩建住房需符合村镇规划。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统称农村4类重点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同时,以下人员也应列入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一是建房户申请建房时具有农村户籍,建房后由于种种原因,其本人或家人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二是财政供养的教师、乡镇站所干部等人员,其家庭其他成员均具有农村户籍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现有农村宅基地且在城镇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三是建房户祖辈以务农为生,生活较为贫困,村委会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将其纳入民兵、工役、民间艺人等享受国家补贴,转为非农户籍的。
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1.“四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1—3人(含3人)每户建房标准40平方米,其中:中央资金补助1.52万元/户、自治区资金补助0.8万元/户、援疆资金补助2万元/户、农户个人承担0.4万元、昌吉市财政补助0.48万元/户;4人以上(含4人)每户建房标准60平方米,其中:中央资金补助1.52万元/户、自治区资金补助0.8万元/户、援疆资金补助2万元/户、农户个人承担0.6万元、昌吉市财政补助2.88万元/户。2.一般户补助:农区一般户每户补助资金5.35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85万元/户、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户、昌吉市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户(低于8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以312.5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补助分三年支付(2019年支付30%、2020年支付30%、2021年支付40%);牧区一般户每户补助资金6.35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85万元/户、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户、昌吉市财政补助3.5万元/户(在农区一般户补助基础上增加1万元,低于8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以437.5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补助分三年支付(2019年支付30%、2020年支付30%、2021年支付40%)。
注:牧民定居点已享受过市补助资金的农户只享受自治区补助资金1.85万元、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共计2.85万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9年全市享受补贴共计2104户,发放补贴资金44398700元(其中:滨湖镇补贴124户、3183400元;二六工镇补贴226户、4724400元;榆树沟镇185户、4892500元;阿什里乡578户、11944700元;三工镇补贴248户、4810300元;六工镇174户、3365800元;庙尔沟乡250户、5235000元;佃坝镇135户、2621000元;大西渠镇166户、3243900元;硫磺沟镇18户、377700元)。
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由昌吉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袁勇, 联系电话:13579628068
经 办 人:方涛, 联系电话:15292587778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陶发喜, 联系电话:13565306988
经 办 人:马燕, 联系电话:13999349876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孙杰, 联系电话:13565338878
经 办 人:吴岩 联系电话:15209946266
昌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