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19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23/2020-00003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06 17:42:27 |
| 名 称 | 昌吉市2019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19 资金 情况 | |
| 来 源 | 昌吉市财政局 |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 |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年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抚恤对象领取抚恤金加补助金,优待对象领取优待金或者补助金。2019年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是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18〕102号)文件以及《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19〕17号)提高优抚对象补助金标准足额发放。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分为7项,一是伤残革命军人,一级因公伤残每月7114.2元,一级因病伤残每月6880.8元,一级因战伤残每月7354.8元,二级因公伤残每月6298.3元,二级因病伤残每月6062.5元,二级因战伤残每月6647.5元,三级因公伤残每月5481.7元,三级因病伤残每月5134.2元,三级因战伤残每月5833.3元,四级因公伤残每月4315.8元,四级因病伤残每月3965.8元,四级因战伤残每月4780.8元,五级因公伤残每月3265元,五级因病伤残每月30325元,五级因战伤残每月3734.2元,六级因公伤残每月2760.8元,六级因病伤残每月2331.7元,六级因战伤残每月3917.5元,七级因公伤残每月1985元,七级因战伤残每月2217.5元,八级因公伤残每月1281.4元,八级因战伤残每月1400元,九级因公伤残每月934.2元,九级因战伤残每月1162.5元,十级因公伤残每月698.3元,十级因战伤残每月816.7元;二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月2003.3元;三是病故军人遗属,每月1884.17元;四是烈士遗属,1、烈士遗属,每月2331.7元。2、老烈士遗属,每人每月490元;五是在乡复员军人,每月1435元;六是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中有农村籍退役士兵、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1、1年兵每人每月1075元,2年兵每人每月1115元,3年兵每人每月1155元,4年兵每人每月1195元,5年兵每人每月1235元,6年兵每人每月1275元,7年兵每人每月1315元,8年兵每人每月1355元,9年兵每人每月1395元,11年兵每人每月1475元,2、参战退役军人每人每月750元,3、参试退役军人每人每月750元;七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700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9年全市享受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至今共计657人(户),发放补贴资金9327736.8元。
第一季度637人,发放补贴资金1956300.9元,(其中:北京南路街道补贴62人、253801.4元;绿洲路街道补贴56人、247011.4元;延安北路街道补贴59人、282842.8元;宁边路街道补贴37人、131345元;建国路街道补贴60人、204357.8元;中山路街道补贴47人、130227.5元;榆树沟镇补贴24人、52665元;三工镇补贴75人、164135元;六工镇补贴62人、139500元;二六工镇补贴14人、34822.5元;大西渠镇补贴32人、71880元;滨湖镇补贴45人、107167.5元;佃坝镇补贴50人、108315元;阿什里乡补贴8人、14955元;庙尔沟乡补贴4人、9195元;硫磺沟镇补贴2人、4080元;)。
第二季度651人,发放补贴资金1988285.9元,(其中:北京南路街道补贴63人、258896.4元;绿洲路街道补贴62人、249731.4元;延安北路街道补贴55人、285142.8元;宁边路街道补贴39人、135930元;建国路街道补贴63人、209517.8元;中山路街道补贴47人、127467.5元;榆树沟镇补贴24人、50085元;三工镇补贴79人、172955元;六工镇补贴64人、145220元;二六工镇补贴14人、34247.5元;大西渠镇补贴32人、70450元;滨湖镇补贴45人、105737.5元;佃坝镇补贴50人、114675元;阿什里乡补贴8人、14955元;庙尔沟乡补贴4人、9195元;硫磺沟镇补贴2人、4080元;)。
第三季度655人,发放补贴资金2059509.6元,(其中:北京南路街道补贴64人、273849.7元;绿洲路街道补贴65人、261358.9元;延安北路街道补贴55人、295607元;宁边路街道补贴40人、142282.5元;建国路街道补贴64人、212172.8元;中山路街道补贴46人、125532.5元;榆树沟镇补贴23人、47940元;三工镇补贴80人、174785元;六工镇补贴66人、162455元;二六工镇补贴15人、54093.7元;大西渠镇补贴31人、68620元;滨湖镇补贴42人、100142.5元;佃坝镇补贴49人、101955元;阿什里乡补贴8人、14955元;庙尔沟乡补贴5人、19680元;硫磺沟镇补贴2人、4080元;)。
第四季度657人,发放补贴资金3323640.4元,(其中:北京南路街道补贴74人、376474.22元;绿洲路街道补贴57人、297487.1元;延安北路街道补贴56人、320051.9元;宁边路街道补贴31人、164052.42元;建国路街道补贴71人、389527.9元;中山路街道补贴51人、244418.02元;榆树沟镇补贴23人、113980元;三工镇补贴82人、401323.16元;六工镇补贴63人、308685.96元;二六工镇补贴13人、63284.28元;大西渠镇补贴31人、139670.2元;滨湖镇补贴42人、200434.92元;佃坝镇补贴48人、233108.44元;阿什里乡补贴6人、28400元;庙尔沟乡补贴7人、32711.88元;硫磺沟镇补贴2人、10030元;)。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年)发放的方式,第一、二、三季度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打卡发放(一季度由民政局代发),第四季度由昌吉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12月1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于涛 党组副书记、局长 2261886
经 办 人:王娅琼 优抚安置科科长 2262811
李倩倩 工作人员 2262811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高群 联系电话:2528366
经 办 人:崔瑾 联系电话:2528504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孙杰 联系电话:18709942222
经 办 人:吴岩 联系电话:15209946266
昌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