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昌吉市健康老年公寓的批复
| 索 引 号 | CJS024/2018-00009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02 17:15:38 |
| 名 称 | 关于同意成立昌吉市健康老年公寓的批复 | ||
| 文 号 | 昌市民字〔2018〕16号 | 主 题 词 | 同意 成立 昌吉市 健康 老年公寓 |
| 来 源 | 昌吉市民政局 | ||
昌市民字〔2018〕16号
关于同意成立昌吉市健康老年公寓的批复
健康老年公寓: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成立昌吉市健康老年公寓并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昌吉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我局依据申报资料,对公寓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2018年2月28日,经市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认为你单位符合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新民发[2014]53号)等相关规定的许可条件,符合国家老龄事业发展政策导向,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要求,因此,同意成立昌吉市健康老年公寓,床位114张。希望你单位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在卫生、安监、消防、物价等方面定期对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卫生、安全、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工作按国家标准落实到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为昌吉市社会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昌吉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日
抄送:州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二)。
昌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制
(共印汉文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