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 索 引 号 | CJS027/2020-00001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8 12:49:06 |
| 名 称 |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学前教育 资助 | |
| 来 源 | 昌吉市教育局 | ||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2800元/生/年
(一)农村学前公用经费补助
农村幼儿园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水电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图书资料费、园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炊具更新、购买低值易耗品、教师培训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接待费支出。
资助对象:全州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
(二)农村学前取暖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州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三)农村学前幼儿伙食补助
农村学前幼儿伙食补助经费按每位幼儿每年1450元(每年按10个月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45元,每人每天约6.5元)的标准安排。伙食补助资金不直接拨付个人,由学前幼儿园统一管理使用。伙食补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购买蔬菜、清油、面粉、大米、肉、水果、牛奶等伙食材料。购买伙食材料必须确保卫生条件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资助对象:全州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450元。
(四)农村学前幼儿免费读本经费
农村学前幼儿免费读本经费按每生每年130元标准安排。免费教科书范围包括:幼儿读本、教学挂图、教学图片,教师参考书,教学光盘的配发与更新等。免费读本由自治区本级采购后,向各地配发,资金不拨付各地。
资助对象:全州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30元。
昌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