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计划信息】昌吉市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27/2024-00003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2 12:15:00 |
| 名 称 | 【义务教育招生计划信息】昌吉市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义务教育 招生 计划 昌吉市 2024 残疾 儿童 | |
| 来 源 | 昌吉市教育局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结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昌吉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科学全面评估,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现将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日—8月5日。
二、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拨打电话13565608575(丁老师)报名登记。
三、招生对象
昌吉市辖区内居住的持残疾证且有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需求的6-15周岁适龄儿童或少年(2008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日出生)。
四、评估安置
凡报名登记成功的儿童少年均要参加入学评估。
(一)评估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10:30
(二)评估地点:昌吉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青年北路10号)
(三)评估时需提交的材料
户口本、房产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须为法定监护人)随迁子女报名入学的,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昌吉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