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3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全面实施 参保 计划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18〕64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21 16:23:46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尽快实现覆盖全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5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昌州政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准服务为目标,完善政策制度,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的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年度目标。全民参保计划分3年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带动其他险种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并纳入昌吉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9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从业人员的90%;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9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从业人员的93%;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由市扶贫办、残联、税务、公安、司法、统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发挥职能和资源优势,按照全民参保计划整体要求,定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城市常住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口、私营企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口、农村从业人口等各类信息数据,确保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掌握全民参保工作底数。
(二)精准定位。社保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各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及时开展数据分析比对,根据户籍、常住地等信息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人社部门将未参保人员分解至街道(乡镇)、社区(村),落实兜底参保责任。
(三)强化检查。市人社、税务、工会、妇联、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围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四)分类施策。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数据分析应用,针对不同对象由不同部门落实参保兜底责任,不断扩大覆盖面。未参保学生由教育部门负责动员参保兜底;城镇常住人员由街道和社区负责动员参保兜底;农村户籍人员由乡镇和村负责动员参保兜底;农村低收入人口、低保、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扶贫办、民政、残联、卫计等相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确保不落一户一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全覆盖。
(五)完善政策。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缴费财政补助政策和待遇动态增长机制,合理引导预期,增强政策的吸引力。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阶段(2018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1.摸排底数,全面推进。(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根据《昌吉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通过跨部门信息比对,摸清参保资源底数,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落实相关部门、基层组织责任,针对性开展宣传动员,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确保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
2.突出重点,全力攻坚。(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根据2018年度各群体参保数据分析,确定2019年参保扩面工作重点和难点,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针对性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
3.自查自评,查缺补漏。(2020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对照各险种参保率95%的目标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科学准确的自查自评,对参保率低于95%的,深入分析并查找原因,及时开展参保扩面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对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参保的人员要建立工作台账,精准定位,精确标识原因。
(二)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昌吉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协调小组对我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抄送市督查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采取管用有效、有针对性的措施,把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确保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及时协调、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人社部门要及时分解下达扩面征缴指标,做好与社保基金预算工作的衔接,认真抓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工作,确保各项社保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扩面人数,结合财力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扩面奖励经费,保证全民参保计划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和工作有调整的,由调整后的部门承接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创新,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参保“双兜底”。认真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主体责任。对于农村人口,应以户籍为依据,鼓励参加城市基本社会保险,未参加的,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对于城市人口,应以常住人口为依据,鼓励参加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未参加的,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访惠聚”驻村(社区)工作队协调统筹的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二是实行参保“双联动”。要逐步统一征缴期,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联动,落实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强化职工和居民参保联动,做好制度衔接,有效解决重复参保问题。三是强化参保“多协作”。不断深化各部门间及各层级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精准定位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调动多方力量,优化工作措施,建立精准、动态、长效的扩面参保新机制。
(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好处,强化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意识,使群众积极参保、主动登记缴费,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法,突出宣传效果,要让全社会知晓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使宣传工作成为完成全民参保计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支撑。要结合“访惠聚”、两项群众工作,把宣传社保惠民政策、动员城乡居民参保、帮助有困难的城乡居民参保作为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落实好群众工作的具体措施,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
(五)严格督导,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管理,建立全民参保计划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核心数据统计报表制度,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昌吉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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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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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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