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0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残联 组织 试点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0〕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17:42:02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昌吉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昌吉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残字〔2019〕99号)、《关于加强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残通〔2020〕16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区、州、市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开创新时代昌吉市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残疾人群众最广泛地凝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坚持聚焦总目标。用总目标统领新形势下残联工作,找准服务总目标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完善残联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地把各族残疾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自觉与“三股势力”作斗争,抵御“双泛”思想侵蚀和渗透,为实现昌吉市全面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完成昌吉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组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高军亿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谢 鑫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
马红月 市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
董战勇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马明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
高 群 市财税党委副书记、财政局局长
任洪连 宁边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丽华 北京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狄晓娟 绿洲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 红 延安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袁 彬 中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魏小星 建国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文庆 六工镇党委书记
陈文涛 三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亮 滨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晓航 佃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磊 大西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谭永吉 二六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摆小林 榆树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波 硫磺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叶尔江 阿什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哈比旦 庙尔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马红月担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增强市残联组织代表性。一是充分体现残联人民团体的属性,进一步提高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亲友比例、基层一线人员比例。残疾人代表大会中,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及基层一线人员要达到65%以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亲友比例要达到65%以上。二是完善昌吉市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在残联为“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提供办公场地,每年为各专门协会提供不少于3万元经费保障。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恪守职业道德,既在群众中有威信、又有时间和精力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协会主席;为每个协会选配1名本类别残疾人作为挂职副主席(智协、精协可为亲友);通过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岗位、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多种形式,为各专门协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广泛吸纳残疾人党员、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协会工作。完善落实残疾人专门协会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协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贴心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残联
(二)增强乡镇(街道)残联代表性。
一是乡镇(街道)残联要在巩固基层残联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吸纳更多的优秀残疾人及亲友、助残志愿者等参与工作,增强代表性。二是乡镇(街道)残联和残联专职委员要有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给予经费和工作场地保障,建立基本工作职责和制度。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之家”,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增强村(社区)残协代表性。一是扩展村(社区)残协的代表面,进一步增强代表性。广泛吸纳残疾及亲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残协工作,加强和充实残协的工作力量。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任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委员3至5名,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村(社区)残协委员中至少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残协的日常工作,其他残协委员配合专职委员开展工作;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若干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二是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切实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村(社区)残协要经常性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把惠残助残项目落实到残疾人中,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三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村(社区)残协要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助推动解决。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辖区内残疾人名册和各项工作档案要完整,规范。要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基本工作条件,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残疾人需求与服务的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企业残疾人组织新模式试点工作。一是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小型企事业单位、福利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等设置残协或残疾人小组,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服务和活动,组织开展康复、就业咨询、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和残疾人文体娱乐活动等。残协或残疾人小组要积极吸纳残疾人及亲友、助残志愿者等参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残联或者乡镇(街道)残联给予指导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和工信局、残联、各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充实残联队伍力量
1.加强残联(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调整队伍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监督考察管理制度,提高专职委员的综合素质。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配备残疾人担任专职委员。改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等工作的条件和相关待遇,加强工作力量。
2.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方式。提高残联(残协)专职委员“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应用能力,让现代科技成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得力助手和残疾人获得服务的无障碍渠道。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凝聚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市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训;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建设纳入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专业化素质;加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联(残协)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整合动员社会资源、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培训。
(三)大力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国残联“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专项改革方案要求,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给予特别关爱,把上门服务作为服务残疾人常态化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入户走访,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传递到残疾人兄弟姐妹中;要和残疾人建立起真挚的感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养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好作风。
(四)增加联系的覆盖面,全面掌握残疾人整体状况
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了解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进一步扩大联系的覆盖面;市各专门协会要在贴近本类别残疾人基本情况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服务。
(五)推进精准施策,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1.精准确认。精准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落实“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细权责”要求,为残疾人办证提供便利,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准确掌握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逐步了解因各种原因尚未持证的残疾人状况,建立台账,努力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宣传介绍惠残政策,为残疾人办证提供更好服务。
2.精准定案。根据了解掌握的每名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开展服务需求评估、提出服务对接路径、研究服务监督举措,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对贫困、重度和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努力做到“一人一案”。
3.精准服务。将残疾人需求积极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与政府、社会、残联等提供服务进行精准对接,把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助残举措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身上;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居家照料、维权、文化体育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因人制策、精准施策,提高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网上办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为残疾人开展高效率的精准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