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26-00005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道路运输 健康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6〕21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19:18:40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昌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交通物流降本提质、绿色转型、产业升级的决策部署,立足昌吉市“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位优势,聚焦网络货运升级、新能源推广、基础设施完善、企业培育壮大等核心方向,构建“通道畅达、企业集聚、服务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根据《昌吉州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昌州政办发〔202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构建区域骨架路网,完善对外交通体系
1.推进县市连接通道建设。主动配合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S20昌吉六工镇至呼图壁五工台高速公路昌吉段前期工作,2026年完成路线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打通昌吉市与呼图壁县的快速货运通道,提升区域物流互联互通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2.完善“一市两区”路网结构。打通高新区吉祥路—S201、经三路—S201、昌吉市北过境—S201、南外环路—Z522等道路,形成市域内连续、快速的通行网络,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和农高区榆泉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货运对外输送能力,破解货运通行“堵点”“断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3.强化配套设施支撑。依托昌吉陆港物流园和空港合作区核心载体,打通内外交通“微循环”,持续完善陆港物流园区内部道路建设。实施Y273、Y256等12个道路项目建设,跟进乌奎三四线昌吉站及配套工程的谋划储备工作。推广“仓配一体化”和“一站式托管”服务模式。规划建设高新区、农高区、北外环货运停车场建设项目,总停车位不少于1200个;同步配套布置新能源充电桩300个、换电站8座等绿色交通设施,实现货运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提升货运配套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城市管理局、城投公司
(二)培育龙头运输企业,提升规模化发展水平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报废后,更新为新能源货车的给予最高9.5万元/辆补贴,更新为国六燃油货车的给予最高6.5万元/辆补贴,同步落实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税务局、财政局
2.推动企业升规纳统。鼓励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2026年计划培育升规纳统企业5家,力争“十五五”末由16家增至28家以上。对新增规上货运企业,每新购置1辆合规营运货车给予4000元奖励;对新增的规模化交通运输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3.发挥国企整合作用。由昌吉州国聚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建1家大型合资运输企业,2027年底前通过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整合市域内“小散弱”道路运输企业10家以上;依托该企业整合州域内重大项目运输资源,与“驼运宝”等优质网络货运平台合作,优化运力调配,实现整合后企业年货运量突破800万吨,培育区域性龙头运输企业,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深化网络货运赋能,拓宽产业发展空间
1.完善平台服务体系。支持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完善“货源—调度—结算”全链条数字化服务;推动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在平台广泛应用;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与中疆物流园、准东产业基础物流枢纽中心等物流园区深度对接,完善仓储、中转、装卸等配套设施,提升货物集散效率。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交通运输局
2.延伸产业链条服务。推动从“运输承运商”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以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驼运宝”网络货运平台改造升级为核心,从“车货匹配工具”向“全链条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跃升。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与金融、维修、保险等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车辆融资、维修保养、货物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力争2028年平台带动配套服务产业营收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享受大宗商品仓储用地税政策,落实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个体小规模司机享受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扩大新能源车辆应用。落实国家设备更新补贴政策,重点推动乌昌石区域倒短运输、城市配送、园区内运输企业更新新能源车辆,2026年新增新能源中重型货车300辆以上,2027—2028年每年新增300辆以上,2030年全市新能源货车保有量突破2000辆,新能源货车占比达到25%以上,大幅降低行业碳排放强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互联互通”的原则,以适配货运车辆为主,2026年在三工物流园区、闽昌工业集聚区、昌吉陆港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新建换电站4座、充电桩80个;2028年底前,实现全市物流园区、重点货运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构建“30公里充电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投公司
3.推动智慧运输试点。积极对接国家、自治区智慧交通发展政策,申报智慧运输试点项目。支持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重点建设交通物流全链路数字化协同与可视化平台,构建无人驾驶道路分析、智能物流调度、仓储管理、供应链协同、数据处理可视化编排与分析于一体的数字化协同底座,配套建设数据存储与管理、标准化数据两大支撑体系,实现货运车辆空驶率降低15%、物流运输事故发生率降低3%,提升货运车辆运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1.深化“放管服”改革。2026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道路运输“三类九证”电子证照,实现企业注册、许可办理等事项“一网通办”,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免费为全市“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车辆更换北斗视频监控设备,2026年底完成更换2000台以上,实现重点营运车辆智能化监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运输企业与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针对道路运输企业特点,推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个性化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2026年新增道路运输领域信贷投放5亿元以上,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拓宽货源对接渠道。深入开展“昌货昌运”行动,立足昌吉市产业实际,组织规上运输企业与疆内外生产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货源、运输“双找”活动不少于10场次,建立长期稳定的货运合作关系,2026年促成合作项目10个以上,力争在2025年4500万吨货运量的基础上,新增货运量300万吨,推动货运量稳步增长。
责任单位: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和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4.强化安全监管服务。依托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机制,每季度组织道路交通相关执法部门召开1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无事不扰、有事必管”的精准监管模式,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同。建立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交通运输、发改、财政、税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协调解决道路运输经济发展中的政策衔接、项目推进、要素保障等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市本级财力实际,设立道路运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流程和监管要求,重点用于道路运输企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网络货运平台培育、新能源车辆推广及充换电设施配套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行业会议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道路运输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数字化赋能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道路运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