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项目申报书
| 索 引 号 | CJS011/2018-00002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8-09-12 11:53:23 |
| 名 称 |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项目申报书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智能 制造 标准化 模式 应用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附2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单位:(公章)
项目责任人:(签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章)
项目年限:20 年 月 至20 年 月
填报日期: 20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二〇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信息管理,特编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书》格式和填写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
二、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每个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责任人(单位法人代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须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共同组织实施。联合体牵头单位是项目的责任单位。
三、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责任单位编写,并报送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项目申报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五、组织机构代码是指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六、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报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申报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工作相关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工作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七、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小3号楷体,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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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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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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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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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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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 □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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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果类型 (可多选) |
□标准 □报告 □试验验证平台 □专利 □软件 □智能工厂 □数字化车间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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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基础 |
□牵头制定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所申报标准类项目已在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立项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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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基础 |
□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承担企业 □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企业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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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所属方向 |
□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 □行业应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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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应用类项目填报 |
所属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电力装备 □农机装备 □新材料 □医药、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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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模式 |
□离散型智能制造 □流程型智能制造 □网络协同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远程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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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产品技术水平 |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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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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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设备(含软件及网络设备)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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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含软件及网络设备)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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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控的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含软件及网络设备)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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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责任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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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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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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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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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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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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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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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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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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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责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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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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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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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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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联合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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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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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简介 注:简要说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目标、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技术方案、筹资方案、组织方式、相关基础条件(包括重大短板装备的推广应用情况)等。限3000字。 1、立项的必要性 2、项目目标 3、项目内容 4、考核指标 5、技术方案 6、筹资方案 7、组织方式 8、相关基础条件 |
二、项目立项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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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的重要性 (二)项目的迫切性 (三)项目的先进性 注:包括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外先进水平的比较,推广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四)项目预期解决的重大问题 |
三、项目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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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任务分解 (三)考核指标 注:《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指南》中新模式应用类项目的综合指标须明确列出具体测算方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综合指标中的部分或全部。 (四)项目实施对行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
四、具体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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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技术路线 注:标准类项目应说明是采用国际标准还是自主制定,并须提供标准草案、试验验证设施和设备(包括软件、硬件)、验证方法,以及在至少3个企业进行验证的标准试验验证方案和合作协议。新模式应用类项目要具有合理清晰的通信网络架构和信息集成方案,并详细阐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技术路线,还须包括安全可控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实施计划。如有条件开展重大短板装备的推广应用,实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的项目应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 (二)项目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 (四)项目的市场分析和技术成果应用分析 |
五、基础条件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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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团队的基本情况 注:包括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实力和基础,以往的业绩,承担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等相关项目情况,专业人员能力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现有关键装备的数控化率和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二)责任单位和联合单位与国内外同类机构的优势比较分析 注: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技术、人才、机制、设施设备优势等. |
六、经费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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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费(万元)(不包括建筑工程费) (不包括建筑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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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出科目 |
支出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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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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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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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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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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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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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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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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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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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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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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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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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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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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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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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总体经费支出概算、测算说明、经费来源、用途等 (二)项目总投资中设备(含软件及网络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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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制造核心技术装备清单
注:1.仅限新模式应用类项目填写 2.如属于重大短板装备,请在“备注”栏中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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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组织方式及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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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的组织方式 注:组织方式和机制、产学研用结合、创新人才队伍的凝聚和培养等。 (二)管理机制 |
八、市场、技术、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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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分析 (二)对策 |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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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责任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协议 注:联合协议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签署,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权责、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等,分别加盖成员单位公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必须填写此项。 (二)联合体工作方案 注:联该方案作为项目联合协议的详细工作方案,应明确联合体的组织管理、具体实施方案、过程控制及可持续运行的合作机制。新模式应用类项目必须填写此项。 (三)其他 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标准类项目在3个(含)以上企业进行验证的合作协议;3、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提供标准化基础证明材料(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智能制造相关标准清单和立项证明材料、承担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材料);4、新模式应用类项目的在建证明材料(包括本项目备案、环评、安评、可研报告、核心智能制造装备采购合同/协议等);5、项目责任单位现有知识产权清单(仅填写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标准清单(仅填写牵头制修订的标准);6、项目责任单位和联合单位具有的与智能制造相关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
十、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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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单位意见:
项目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责任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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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
十一、声明
本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诺:项目申报书所有信息准确,所有承诺诚信可靠,如有失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责任人签章:
项目责任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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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声明的事项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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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实施是否涉及敏感的科技伦理问题?(包括人类生命、人类生物样本、私人生命信息、基因信息等) 如有,请在其它附件中说明本项目涉及的敏感伦理问题及其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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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申请回避本项目评审的专家或单位? 如有,请在其它附件中列出不超过2名建议回避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回避理由或不超过1家回避单位的名称和回避理由。 |
附3
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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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企业 |
牵头单位是否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手机) |
项目所在地(XX省XX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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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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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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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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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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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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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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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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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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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推荐项目排名有先后。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15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