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07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4-01 16:32:20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2019 国民经济 经济与社会发展 执行 情况 2020 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材料(19)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与
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材料(19)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旭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昌吉市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战略,紧紧围绕“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2亿元,同比增长5.5%;市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亿元,增长23.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19亿元,同比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88元,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4元,增收8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2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过去一年,我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持续改善供给结构。制定《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40家市属规上工业企业设备进行摸底,完成中粮糖业2×0.3兆瓦发电机组拆除及州级验收销号工作。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整改、停产整治65家,整治效果提升60%。商品房住宅销售套数6222套,同比下降0.41%,二手房住宅交易套数13519套,同比增长70%,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5.5个月。截至2019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比0.89,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情况减少。昌吉市辖区内减税降费惠及17.74万户(含自然人)纳税人,各项减税政策合计减免金额达4.61亿元。 二是推动振兴实体经济。预计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4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6亿元。组织金桥科技等4家企业申报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资金,中粮糖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兖矿新疆矿业认定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帮扶26家企业,完成申报项目31个,拟申请上级资金1.1亿元。11家企业申报列入自治区技术创新指导计划项目38个。工业和信息化19个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完成投资10亿元。“小升规”企业4家。 三是深入挖掘需求潜力。第三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210亿元。餐饮、休闲娱乐消费成为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重要因素,批发零售企业19类零售商品中,10类商品同比呈现上升趋势,消费潜力逐步释放,昌吉小吃街荣获2019年中国首批特色街区称号。鸿都酒店、华东容锦争创5星级酒店。“人在旅途 爱尚昌吉”、中国(昌吉)第十三届美食文化旅游节、“昌吉礼物”评选等文化旅游活动成功开展,全年累计接待游客突破千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0.84亿元,同比增长45.33%。出台《昌吉市文艺创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高标准编制完成《昌吉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金穗花语“丝路田园”、努尔加大峡谷、昌吉市自驾游宿营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宝新润源仓储、圆通物流新疆总部等6个项目投入使用。 四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培育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2家,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34家。高新区国家科技孵化器新入孵企业14家,累计入孵企业138家。9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挥行业辐射、带动作用。新疆新铝铝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完成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全部通过国家备案。特变电工参与完成的“超、特高压发电机变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等6项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占全州的50%,全区的4%。“昌吉州文化创意交流中心众创空间”获批自治区众创空间。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安装科普电子大屏34个,建成“科普中国·E站”107个。全年申请国家专利485件,获得授权国家专利414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10家。 二、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重大风险取得成效。“三公”经费支出降幅超7.64%,盘活存量资金8109万元。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节约资金2908.37万元,节约率25%。已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本金3.2亿元,已偿还政府债务本金3.26亿元。通过提速国有公司市场化运行,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及自身债务化解。办理及整治规范金融领域乱点乱象问题线索18条。侦办非法集资案件14起,涉案金额8700万元。 二是脱贫攻坚完成目标。全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就业737人,转移就业101人。全市流转土地共计1972.97亩,流转金额86.5万元,实现113户低收入家庭户均增收7654元。积极帮扶阿图什市和木垒县,投入帮扶资金1809余万元。 三是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制定并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强管理、硬措施40条》、《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25个配套子方案。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达标率73.1%,同比上升1.6%。“电化昌吉”全面推进,完成电采暖项目14个,电采暖改造面积65万平方米。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河长制”,录入国家取水许可系统的机电井1950眼,三屯河“清四乱”整治行动已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项目开工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泥无害化再利用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完工。 三、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一是战略规划出台实施。印发《昌吉市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以及《昌吉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规划蓝图初步构建。 二是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农业种植结构持续优化,粮经饲比调整为13:80.8:6.2,经济作物占绝对优势。现代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作物正播面积74.78万亩,新增绿色产品7个。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新增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创建5家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直营店。打造产业化联合体6家、休闲农业示范点2家、田园综合体2家。新推荐区、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创建5家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直营店。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分指挥部实施各类项目共20个,农村公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等1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顺利完成。 三是力推人居环境整治。出台《昌吉市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及6个子方案,全面开展六项行动,79个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制定印发《昌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厕所革命”取得显著成效,完成新建卫生厕所1.72万座。完成9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栽植树木82万余株,完成绿化面积4000亩。我市荣获“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市”荣誉称号县市,是新疆唯一。 四、重点投资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合理有序建设项目。大力实施123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68.16亿元,全年实现开工率94.3%,完成投资48亿元。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个、破亿元项目16个。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累计完成投资突破7亿元;城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泥无害化再利用建设、头屯河楼庄子水库等均突破1亿元,电网生产技改工程、新疆移动(昌吉)数据中心建设、东方环宇天然气主管网工程建设等项目完工投入使用。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争取各类资金20亿元,获审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5.2亿元。完善、便利融资渠道,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动力,为47家企业融资2.6亿元。 三是全面推动产业招商。全年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0.17亿元,其中三产到位资金75.28亿元,占总额93.9%。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签约12个,签约金额109.6亿元。 五、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稳步落地。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成立,实施“最多跑一次”目录化管理,将原来的220项取消、合并为105项高频事项。“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行,491个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网办事项比例达97%以上。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证照梳理完成证照69个。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加快建立,项目审批实现“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二是稳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发放农户产权证1267户。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农村土地确权农户信息、土地流转及村集体机动地发包数据等完成导入平台。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创新实施用水制度改革。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创新“四项机制”,农业用水实现“两转变、两降低、两提高、两保障、一控制”。农业综合灌溉定额由425方/亩降至365方/亩,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68提高到0.74,灌溉用水效率由0.58提高到0.69。水资源配置从“三元结构”调整为“四元结构”,实现水资源消耗合理调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完成中水价格测算价格标准。 六、统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启动《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代物流”、“田园水乡”、“乌昌协同”等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高质量城镇化建设。完成9条城市道路和37公里通村油路建设,道路循环能力持续增强。城北四镇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新建供水管网94公里,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城北污水厂项目建设完工。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顺利实施,4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棚户区改造1570户。完成2384户农村安居工程,农牧民生活环境大幅改善。 三是逐步细化城市管理。建立“属地管理为主体、行业权属为主责、综合协调部门指导、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城管部门综合监管”的城市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保障整个城市管理系统高效和有序的协调运行。智慧管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整合城市管理指挥平台,集中处理市民反映问题,结案率99.8%。 七、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一是稳步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全市低保标准达每人每年5472元,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救助率100%。全年累计为524户909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09.751万元,为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 3582名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3名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医疗救助1401人次。依托“困境留守儿童”共排查出13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295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有序展开,共救助人员120人次。 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五大类14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5.8万人,累计征缴基金达2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100%,续保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50元提高至564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增长15元。城镇新增就业7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8%以上。建设8家高标准智慧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投入位健康体检补助资金1031.17万元,完成全民健康体检30.3万人,超额完成。 三是科教文卫事业快速发展。健全从学前到大学阶段的全覆盖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类资助补助资金3902万元,惠及学生达5.5万人次。第十一小学和滨河路幼儿园、名苑巷幼儿园、庭州南路幼儿园等6所项目主体已建设完工,第十中学已开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成功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市、乡、村远程会诊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促进。投入地债资金2968万元,强化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孝爱康健中医院、老年医养康复中心、厚德康养家园一期等项目投入使用。持续开展迎新春团拜会、民间社火大赛、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等大型文化活动,受益群众13.53万人次。文博中心、清代粮仓遗址博物馆等累计接待参观5万余人,其中免费接待参观超2万人。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环境不断提升。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生育、红十字、工青妇、双拥优抚等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成绩来之不易,这背后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仍然不足、有效投资增速放缓、环境污染等问题仍然突出,需要增强忧患意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环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是:计划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8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定坚决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全力推动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扩容提质,着力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加大投资领域补短板力度,在交通、水利、城镇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企业技术改造等重点领域下大力气,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及跟踪落实。贯彻落实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坚持为企业清费减负,激发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促进正向激励,努力发展更多优质企业。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进一步规范市场、稳定物价,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持续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积极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收集资料、调研等工作,抓紧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了解“十四五”时期工作新动向,规划编制要紧扣转型发展出雏型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把各方面目标任务举措谋深谋细谋实,加强与国家、区、州规划的衔接对接,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 二、坚定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力推进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深化十二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巩固脱贫成效,坚决防止返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坚决遏制土壤污染。全面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禁“三高”项目进昌吉,加快实施防护林、生态林、北部荒漠生态恢复等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城北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力争完成13个示范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河长制。严格落实自治州《昌吉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控制债务增量,统筹做好偿债预算。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妥善处理未完工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建立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库,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严肃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下大力气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实施《昌吉市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加快编制《昌吉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有序谋划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及招商引资。推动全市物流产业集聚发展与规模扩张,提升物流服务能力。促进物流与交通、制造、商贸等产业融合联动,提升全链条综合服务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构筑物流网络体系,主动融入区域物流供应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坚持“农旅+”发展理念,继续推进国家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提升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水平,支持小麦、玉米、小杂粮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坚持保护优先战略方针,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实施2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游牧民定居、退牧还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加强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维护农村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夯实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农村人才成长内生动力。 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打造“东南西北中·全域旅游新格局”,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持续推进景区道路、停车场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承载能力。重点推进田园水乡、努尔加大峡谷景区旅游道路基础设施、霍斯布拉克景区配套设施等项目,加快杜氏旅游、芸农庄等提档升级。全面实施《昌吉市关于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建设一批夜间经济载体,形成夜间经济体系,带动区域发展,激发城市活力。着力推广商贸活动、科技产业、文化节庆等旅游拓展项目,加快丰富商贸业态,提升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整体质量。围绕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内容引进项目。进一步加快乌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兵地融合,实现区域互补对接协同化发展。持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X121线中山路-滨湖镇-甘漠公路-农六师公路改建、G312-下巴湖监狱公路改建二期、全域旅游标志安装等项目。 四、切实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抓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放松,着力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第十中学、第八中学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9年免费教育政策,稳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和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完善、市、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昌吉市公立医院等项目进程,扎实开展新一轮全民体检。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深入实施社保惠民,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坚决做好南疆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灾应急工作,加快完成董景福乐护养院二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供热新热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完成安居富民1304户。全面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稳步提升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执行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力争我市继续保持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全市物资潜力储备,保障应急物资需求。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外事侨务、红十字、工青妇工作。 五、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振兴实体经济,在清理盘活“僵尸企业”的同时,着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提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实体经济发展根基。充分发挥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集团自主创新辐射效应,引领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在技术上取得创新突破。支持高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昌吉高新区智造之都、特变电工科技城、蓝山屯河科技城建设。以高新技术企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力促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嘉迪科技孵化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加大新疆信息产业园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新疆电信信息化示范基地4号机房项目、新疆联通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1个。发展壮大主导产业,确保蓝山屯河全生物降解树脂项目竣工投产,力促泰富重装、猛狮集团落地建设。以益海粮油3.6万吨亚麻籽油、麦趣尔红配食品生产线等一批技改项目为支撑,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 六、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严禁新增落后产能,全面落实上级各项降费措施和《昌吉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努力涵养税源,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落实各项责任,做好线上线下联动审批,加快项目审批进程,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提速至49天。持续落实《昌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按照昌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发挥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做好职责范围内价格管理、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统计报告工作,切实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在提升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攻坚克难,脚踏实地,坚定信念,接续奋斗,为 “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取得良好开局,全力推动2020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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