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四季度昌吉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15/2020-00001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2 10:47:12 |
| 名 称 | 2019年第四季度昌吉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19 第四季度 昌吉市 保障性住房 租赁 补贴资金 情况 | |
| 来 源 | 昌吉市房管局 |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
昌吉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从2008年起,为建立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向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实物租赁房屋或房屋租赁补贴,房屋租赁补贴由保障对象按照应享受的实物租赁住房面积标准发放的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每户446.25元/季度的补助标准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9年第4季度昌吉市享受租赁补贴共计32户(48人),发放补贴资金14280元。(其中:昌吉市大西渠镇人民政府3户(3人),发放补贴资金1338.75元;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1户(2人),发放补贴资金446.25元;昌吉市阿什里乡人民政府1户(4人),发放补贴资金446.25元;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17户(26人),发放补贴资金7586.25元;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2户(2人),发放补贴资金892.5元;昌吉市宁边路街道办事处5户(8人),发放补贴资金2231.25元;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3户(3人),发放补贴资金1338.75元。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发放的方式,市财政局按照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拨付的意见经市委财经会议审定完后,每季度将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直接拨付给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以现金方式再发放到每户。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昌吉房管局
主要负责人:李文勇局长,联系电话:2336241
经 办 人:孙希荣股长,联系电话:2357313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高群局长,联系电话:2528366
经 办 人:库兰股长,联系电话:2527332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 赵建红联系电话:13909949967
经 办 人:轩媛媛联系电话:18699472268
昌吉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