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评结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13/2022-00003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7 10:45:18 |
| 名 称 | 关于公布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评结果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公布 昌吉市 职业 培训 机构 结果 的通知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 内容概述 |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1〕78号)、昌吉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结果的通... | ||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1〕78号)、昌吉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结果的通报》(昌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要求,昌吉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组成评估组,于2022年5月12日至16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对限期整改、申请缓评的6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复评。现将复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评估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共3家,分别为:昌吉州董景康养护理培训学校、新疆智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吉市立志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评估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评估不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1家:昌吉市博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申请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申请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家:昌吉市众创新启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昌吉市大拇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评估为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再开展培训工作,及时按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