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2022年--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备案登记表
| 索 引 号 |
CJS022/2022-000106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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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5-02 12:49:52 |
| 名 称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2022年--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备案登记表 |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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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新疆 东方 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 昌吉市 2022 2024 农村 清洁 备案登记 登记表 |
| 来 源 |
昌吉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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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
| 项目代码 |
2202-652301-17-05-517677 |
备案文号 |
昌市发改许可〔2022)9号 |
| 申请备案单位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 项目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张希涛 19999562000 |
| 项目名称 |
昌吉市2022年--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拟建地址 |
昌吉市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中压A燃气管线95.5公里,管径为DN300、DN250、DN200、DN150、DN100、设计压力为0.4Mpa;相关配套设施:阀井、阴极保护系统;2座CNG减压站。 |
|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
项目计划总投资18081.41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备注:
1、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信用评级、施工许可、行业准入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3、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4、申报单位对报送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备案机关 |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备案时间 |
2022年2月14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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