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结果的通报
| 索 引 号 | CJS013/2023-00004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16:53:49 |
| 名 称 | 关于公布2022年度昌吉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结果的通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公布 2022 昌吉市 职业 培训 机构 检查 评估结果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 内容概述 |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水平,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3〕14号)要求,市人社... | ||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水平,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3〕14号)要求,市人社局联合行政审批、教育、民政、市监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开展了检查评估,州人社局考评组进行了抽查复验,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昌吉市47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进行了检查评估,目前年度评估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最终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通过培训机构自查、自评,评估小组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管理队伍、教学条件),培训管理(制度、财务、实训设备、教学、档案),培训质量(培训规模、培训考核、社会评价)等进行现场审核,最终由州人社局成立专家组抽查反馈,按照评估细则逐项记分,评估结果如下:80分以上评估为优秀的6家,其中85分以上3家,60-80分评估为合格的24家,60分以下评估为不合格的10家,3家申请注销未参与评估,4家为2022年6月以后新成立培训机构未参加评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机构对年度评估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对照《评估细则》准备评估材料或材料准备不充分;
(二)部分机构存在部分工种三年内未开展培训工作;
(三)部分机构师资队伍配备普遍不完善,人员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与专职教师共用,师资力量不足、专职教师及持教师上岗资格证的师资比例严重偏低;
(四)个别机构存在无固定场地、教学设施设备不全、教材不全、未对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问题;
(五)个别机构财务管理、账目设置不规范、无法出具会计年度报表,员工社保清单与员工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档案不一致,收费类项目未进行公示;
(六)部分机构无党建专干、未开展党建活动、党建档案不规范;
(七)部分机构培训过程管理不严格、培训档案整理保存不规范、归档不及时,补贴申报材料不规范、报备不及时;
(八)个别机构未及时将各类培训数据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评估定等为限期整改的机构,自2023年3月23日起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机构,需向人社局提交整改复评申请报告,复评结果为合格的,确定为年度评估合格学校;复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注销办学资质;对逾期未整改的,撤销办学资质。
(二)各机构需在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师资配备、教学场所等不符合要求的工种进行清理,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工种减项。
(三)申请终止办学资质的机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职业培训工作,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报市人社局培训科,注销完成后公章等一并作废。
(四)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对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内容及《昌吉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细则》,对本次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扣分项,以及2021年以来各级巡查、审计反馈的问题,对所有补贴类档案资料进行整改、查缺补漏,同时进行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务必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培训科。
(五)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职业培训政策及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办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内部人员管理、师资管理、财务管理,完善机构内专、兼职及持教师上岗资格证师资的储备,实行管培体系分离,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办学情况出现。
(六)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完善教材、工位配套设施、场地的配备,严格参照标准制定合理、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教学课程表。
(七)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昌吉市2023年冬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目标开展人社部门培训工作,将各类培训数据及时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完成全市各类培训任务。
(八)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共党史学习教育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和培训工作共同提高。
(九)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课程内容。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认真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将严肃追责。
附件: 昌吉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22年度考核评估结果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