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新疆小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索 引 号 | CJS011/2023-00001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2 20:03:41 |
| 名 称 | 昌吉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新疆小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改造 备案 新疆 小金 金牛 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 |
| 来 源 |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
昌吉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昌市商务工信技备[2023]01号
新疆小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4万吨粮食制品加工智能化设备购置及采购项目申请备案报告已收悉,现对项目情况备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4万吨粮食制品加工智能化设备购置及采购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小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法人代表:王玉辉 项目负责人: 马煜 19109949131 项目建设地址:昌吉市大西渠镇闽昌工业园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280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通过购置米粉加工智能化生产线一条,其中包含:1、智能打浆机一台;2、多功能米粉挤出机一台;3、自动挂粉机一台;4、自控温熟成间一间;5、自动米粉包装机一台;6、人工智能机械臂一台,购置年糕自动化生产线一条,其中包含自动年糕机一台,自动包装机一台,机械臂一台。购置粉条加工生产线一条,自动粉条机一台,自动烘干机一台。升级面条生产线一条,将原有半自动生产线升级为全自动生产线。购置智能控制终端6台,用于统筹控制生产线,项目设备购入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粮食加工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达到年产各类产品4万吨。 八、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本通知核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我局备案通知后,应在备案有效期内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许可确认手续,若在备案有效期内未通过上述审查、或未开工建设、或未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原备案机关同意延期的,备案文件有效期按照新备案文件载明有效期执行。 九、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若项目建设单位、选址、投资、产能及产品方案等备案内容有重大调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不得擅自变更备案内容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我局将撤消项目备案文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责任。 十、项目建设单位对报送我局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抄送: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存档(二)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