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13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2-18 12:11:09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0〕30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全面开展 空间 总体 规划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昌吉市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作的顶层设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92号)和《昌吉州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昌州政办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领各类空间和资源要素,强化规划权威,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区域统一、科学高效、职责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昌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以更高的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实现永续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统筹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上下联动,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空间控制线;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整合现行空间类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兵地融合、城乡融合、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昌吉市“一张蓝图”;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标准,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实际,突出昌吉市特色,确保规划管用、实用、好用。坚持公众参与、共谋共治。健全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查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坚持开门做规划,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发挥各相关领域专家作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工作目标 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现有空间类规划和空间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全面开展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昌吉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深化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和实践应用,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核心内容,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到2020年底,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建设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逐步形成“二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级”:是指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二、主要任务 本轮规划基期为2019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昌吉市市域(含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范围。 (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地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是促进区域统筹、乌昌协同、兵地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基础和依据。 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评估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基础工作;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确定市域城镇体系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总体格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格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区域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邮政通信、燃气、供热、垃圾、综合防灾等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的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坚持文化传承,延续历史文脉,突出风貌特色和地域特征;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依据昌吉市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建设规划成果数据库,并逐级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专项规划是深化和细化落实总体规划的主要途径。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要组织开展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成果要纳入昌吉市国土空间规划。各有关单位(部门)依据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修改)工作。 (四)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是深化和细化落实总体规划的主要途径。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昌吉市(含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应根据近期重点发展区域及时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由各乡镇依据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乡镇规划开展编制。 三、进度安排 (一)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年中旬完成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含重点专题研究)编制,并上报审批(具体工作进度将根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指标下达时间酌情调整),具体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如下: 2020年9月—10月: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专班,组成专家咨询组,落实编制经费,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全面启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前期现状调研、基础问题专题研究工作,形成初稿。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底数底图;完成双评估和支撑规划成果内容的主要专题研究内容,按自然资源部要求完成三线统筹划定工作。 2021年1月—2021年6月: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审报、公布和备案等工作。 (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各乡镇要适时组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其中,榆树沟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并编制。 (三)专项规划 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专项规划成果纳入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上报。其他部门依据“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将成果纳入昌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统一管控。 四、村庄规划 各乡镇可依据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村庄规划等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总体)编制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时间和工作进度,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定1名相关业务负责人作为工作联络员,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系对接,负责协调进度安排、专题资料提交、调研座谈、意见反馈等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昌吉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和区、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公室的联系,主动对接上级工作指导,建立上下工作机制,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技术支撑。坚持专家领衔,聘请区内外各领域专家,建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对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供技术咨询,对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提供论证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强化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全方位、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凝聚共识,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开发、通过政务公开、新闻报道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民意、汇聚民智,扩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影响力范围。 (五)注重保障经费。按照“充分保障,节约利用”的原则,结合昌吉市实际,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经费(含会务经费、专家经费、公众参与及宣传经费)应及时将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各部门需协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的,应将编制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横向传导机制建立。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经费列入各自管委会财政预算。 (六)实施监督考核。将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发扬协作精神、精心组织,全力推动,确保编制任务如期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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