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
| 索 引 号 | CJS015/2024-00003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12:44:40 |
| 名 称 | 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保障 租赁 住房 开展情况 | |
| 来 源 | 昌吉市住建局 |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城市新市民、青年人... | ||
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结合昌吉市实际,2022年住房保障办公室拟定了《昌吉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并报政府审议,按照政府审议意见等自治州指导性文件下发后修改完善再确定下发。实施方案中明确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引导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把握标准,适度管理。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采取适度约束管理,按照政府保基本、租金可承受、经营可持续的原则确定标准。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引导城人产融合、人地房联动,科学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因地制宜,既要适度超前,也要避免浪费,杜绝盲目建设。
2024年昌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5套,具体项目为水利厅水土改良试验场保障性租赁住房25套(位于滨湖镇),套型面积为75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为624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0完成2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列入区州计划任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