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租房轮候分配方案
| 索 引 号 | CJS015/2024-0000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12:44:40 |
| 名 称 | 昌吉市公租房轮候分配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公租房 分配方案 | |
| 来 源 | 昌吉市住建局 | ||
| 内容概述 | 为确保昌吉市保障性住房充分使用,及时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 | ||
为确保昌吉市保障性住房充分使用,及时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并结合本市公租房实物供应、住房(租赁)价格等因素,将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新就业无房职工有序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根据上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政策和昌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按照“基本保障、程序公正、公平分配、轮候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严格规范,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及房源
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为历年腾退的房屋,分配对象为新申报的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
三、分配方式和办法
1.由于现在昌吉市公租房房源现状,可分配房源逐年减少,分配方式由原来的统一集中摇号分配改为确定轮候资格后自行选房。
2、办法:由我局按申报材料审核通过时间排序,确认轮候资格及顺序号,由轮候人员在可分配房源中自行选房确认后予以分配,按照运营管理机构要求尽快办理入住手续;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分配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在轮候期内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后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四、及时公开轮候分配结果
轮候分配工作完成后,每季度将公租房轮候分配结果予以公布。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暂定实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