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
| 索 引 号 | CJS009/2025-00024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12:22:43 |
| 名 称 | 昌吉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5 财政 衔接 振兴 资金 分配方案 | |
| 来 源 |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涉农街道、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市财发〔2024〕17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市财发〔2024〕176号)文件,现下达我市衔接资金1587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22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651万元。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6个,计划总投资1587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22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651万元。现将昌吉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如下: 一、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类 计划实施特色优势产业项目4个,分配中央衔接资金1743.6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60.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分拣筛选、产业项目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类 计划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19个,分配资金金额1390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417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0484.6万元,其他资金0.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村级道路(含通村路)建设、排水管网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加强少数民族发展类 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分配资金金额7.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免费发放低氟边销茶、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类 计划实施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分配资金金额15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2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06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衔接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昌吉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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