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04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3-10 19:32:34 |
| 名 称 | 昌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3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工作 工作情况 情况报告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2023年,昌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 | ||
2023年,昌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学习内容。2023年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二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坚持政府部门轮值讲法、以案释法机制,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全年开展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4次。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采取“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一是时刻绷紧反恐维稳这根弦,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二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全市各族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6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受教群众达45万人。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巩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
(三)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64种小微行业推行“主题式套餐”审批服务,对一个行业经营所涉及多个许可事项“一揽子办理”。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为企为民服务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各类市场主体证明材料,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三是持续推行“审核合一”制度,将终审权限下放到窗口受理人员,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四是梳理形成30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在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帮办代办”专窗、党员干部志愿岗。为企业开办、项目建设审批、相关许可证办理等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共有帮办代办员245名,全年提供各类帮办代办服务10183件。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形,累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政策性文件130件,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示。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实施“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模式,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为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法制队伍。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组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各类协议合同前期法律论证协调会30余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并出具合法性审查120件,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制定《昌吉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予以公开。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加大食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行政案件1649起,涉案金额864.92万元,罚没金额515.8 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学习培训、在岗轮训等工作。组织行政法规培训60场次,39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四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加强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广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行政处罚办理免于处罚81件,减轻处罚75件,从轻处罚1430件。
(七)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制定《昌吉市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推进乡镇(街道)与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2023年确定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5项行政处罚权下放。二是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建设,设立法制审核岗,强化业务培训,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场所。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提高应对各类风险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修订《昌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昌吉市粮食应急预案》6部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领域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突发事件法治演练879场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讲座222场次,参与干部及群众人数达6.6万人次。推动自治区应急响应预警系统APP广泛使用,系统录入乡镇、村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136人,发布预警信息10期。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全疆首个集法律服务要素集约化、专业化、智慧化于一体的全域法务区——“和合昌吉”法务中心,实现群众法律事务“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全链条解决”。累计接待来访咨询6336人次,法律咨询4008人,调解各类案件1238件,法律援助179件,受理转办信访事项911件,司法确认668件。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与信访法治化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1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标准,2023年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参加法院涉法涉诉听证会4场次。
(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依法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委员提案70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个案监督与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结合。2023年行政复议纠错9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2件、确认违法并责令履责5件),发出复议意见书3件。三是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司法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办法(试行)》,对9个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86件、查处行政执法问题175个,下发责任改正函9份,及时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对符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7条。
(十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9.99%、不见面办理率、全程网办比率均达100%。二是落实“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清单制度,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纳入监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十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营造领导干部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干部参加学习,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年组织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学习28场,参加人数达1.2万人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年各行政单位组织行政法规培训20场次共计300余人,111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法治意识尚未全面形成,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未按要求出庭应诉;二是在乡镇(街道)平稳承接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方面,未形成系统有效的工作合力,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推进缓慢;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谨。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公示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体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完善“司法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个案监督与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坚决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促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明确乡镇(街道)权力界限,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履职、有监督”。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现场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巡察+法治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控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和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执法质量。四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推动乡镇(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等培训工作。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广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推行免予、从轻、减轻处罚“三张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七是持续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对乡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情况进行评估,将17项行政处罚权逐步赋予乡镇(街道)。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指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配套设施,制定规范法律文书。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