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 引 号 | CJS001/2025-00002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2-15 17:52:02 |
| 名 称 | 昌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4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工作 工作情况 情况报告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2024年,昌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总结工作成效,找准问题差距,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 | ||
2024年,昌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总结工作成效,找准问题差距,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召开2024年述法工作会议,实行党政机关、乡镇街道负责人全员述法,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今年以来,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1次,会前学法15次,会前讲法15次。修订完善《昌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综合运用“调度、交办、通报、督查、测评”等手段,确保政府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三是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分两批次向乡镇(街道)赋予行政执法权32项,为乡镇(街道)增加行政执法人员编制32个,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和基层治理效能。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一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全市各族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6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受教群众达10万余人。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巩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为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法制队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和协议合同前期法律论证协调会30余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188件,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机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政策性文件58件,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年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4次。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持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加强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广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查处违法行政案件1482件(一般程序),其中首违不罚32件,免于处罚113件,减轻处罚157件,从轻处罚174件。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学习培训、在岗轮训等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组织行政法规培训3余场次,核发行政执法资格证175个,持证率达100%。
(五)坚持分类处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和合昌吉”法务中心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统揽,政府协调,部门协作,运用“1+3+5+N”调解工作法,完善矛盾纠纷“5532”多元化解新格局,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76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478件,调解案件6452件,成功率99.6%,申请司法确认853件,赋强公证1644件。政府班子成员每周必接访、必研判信访事项,接访下访171批219人次,信访化解率91%。二是加强个案监督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与信访法治化街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7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实施法院每季度通报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工作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标准,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6件、政协委员提案7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持续运用“司法行政+检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对12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开展4轮次现场监督检查对268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4个,及时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三是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个案监督与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结合。2024年行政复议纠错45件,发出复议意见书10件,复议建议书1件。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宽政务公布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73条。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及时解读,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聚焦服务提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在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信访受理中心、司法调解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五大中心基础上,创新探索成立了“法治营商服务中心”,开展“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活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累计法治宣传110场次、线上+线下641次,受众1670人,起草法律文书129份,审查修订合同601份,审查公司规章制度81件,解答法律咨询1352个,查找法律风险点95个,提供法律意见书86份,解决企业法律问题111个,参与调解案件数量35件。通过高效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和律师力量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吉事通”政务服务平台,细化落实收集转交、分类转办、跟踪督办、网上发布、宣传报道五个关键环节,共受理留言2156条,已办结2062条,办结率95.64%,满意率90.98%。三是对64种小微行业推行“主题式套管”审批服务、将一个行业经营所涉及多个许可事项“一揽子办理”,实现一套申请表单,一次拿到多个证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9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极大地简化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流程。制定《昌吉市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导办台、商事登记区、项目建设区设置帮办代办综合窗口,梳理形成30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组建帮办代办队伍,提供“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回访”的全链条式帮办代办服务,截至目前,乡镇(街道)、村(社区)共有帮办代办员245名,提供各类帮办代办服务10183件。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定。制定了《昌吉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昌吉市减灾委联络员会议制度》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二是提高应对各类风险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印发《昌吉市2024年春季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关于强化2024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昌吉市应对南部山区突发事件的实施方案》《昌吉市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昌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昌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领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突发事件演练202场次,举办宣传活动及知识讲座300场次,参与干部及群众人数达12万人次。推动自治区应急响应预警系统APP广泛使用,发布预警信息69期。
(十)加强政府法治人才培养。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营造领导干部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干部参加学习,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年组织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学习17场,参加人数达1.2万余人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2024年各行政单位组织行政法规培训30场次共计400余人,175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单位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研究得不深,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基层执法力量“有形无实”,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分别增加了2个执法编,但在法治督查走访过程中发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干部稳定性较低,大多数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有室无人”,持证人员调岗频繁、身兼多职,导致多次培训但一直没有形成执法能力,三是诚信政府建设还有待加强,拖欠企业账款平台内欠款化解虽已完成,但仍有大量政府欠款存在,部分企业在上报时存在顾虑,不愿报、不敢报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部门单位在法院判决后,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体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树牢法治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在谋划工作时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时运用法治方式,切实把法治意识贯穿在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通过互学互促、交流经验、解决问题,促进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各单位也要在压实责任方面用心用力,解决好法治建设“上热中温下冷”突出问题。三是创新“轮值讲法、以案释法”方式,提升讲法释法效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带头学法讲法方面做典范,要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基础,以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带头讲法。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成效。一是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坚决做到“新官要理旧账”,及时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树立行政机关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二是将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涉企综合查一次”作为2025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综合查一次”,切实降低涉企检查频次。三是建立涉企政策审核机制,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持续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健全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
(三)聚焦三年行动,着力提升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自2025年起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素能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解决程序意识不强、裁量权适用不当、应对执法突发问题的能力不足和执法监督人员监督把关水平不高等问题,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快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建立健全定期走访、座谈反映问题,及时收集研判办理反馈等机制,形成闭环运行,推动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流程监督。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举报,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赋权和执法力量下沉,针对赋权事项移交后执法边界不清晰、移交后“一放了之”等问题,加强乡镇(街道)和赋权部门联动,科学评估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承接执法事项,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利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队伍建设,畅通各级各类矛盾纠纷一体化分类处置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跟踪、稳控闭环管理。二是持续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和合昌吉”法务区建设,推动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村(社区)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及配套的涉法涉诉信访复盘溯源、治理信访上行等制度机制,真正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落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条逐项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对照各项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对“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各族群众关切,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小切口”专项法治督察,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公众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以督促导、以导促进,切实检验工作落实成效,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