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26-00007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7-04 18:13:15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发〔2026〕35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印发 产业发展 行动方案 2026 2028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三工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 《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 | ||
三工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
《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数据标注是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与迭代的关键基础环节,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筛选、清洗、标记、质检等加工处理,形成可供机器学习的高质量数据集。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有利于将昌吉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商贸业、医疗等领域深度应用提供坚实支撑。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强州府”战略,促进我市数据标注产业实现特色化、集群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节点城市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坚持“场景牵引、企业主体、创新驱动、安全有序”发展原则,聚焦现代农业、制造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特色领域,推动数据标注产业与本地优势产业深度融合。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引育市场主体、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质量标准,加快构建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特色标杆企业为支撑、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集聚度高、应用场景丰富、区域辐射力强的数据标注产业集群。力争到2028年,在新疆信息产业园内打造一个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引育1家龙头企业、10家以上细分领域标杆企业、3家以上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数据标注业务规模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标注产业综合实力进入全疆先进行列,为昌吉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发展
1.建设昌吉市数据标注产业聚集区。采用市区共建模式,建立人工智能数据标注聚集区梯次培育体系,依托现有产业、政策、人才、载体等成熟条件和优势基础,在新疆信息产业园内打造一个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完善基础聚集区配套政策,在人才、融资、研发创新等方面对聚集区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财政局、三工镇、国控集团)
(二)提升数据标注产业能级
2.加大数据标注头部企业引进力度。加强科技型数据标注头部企业招引,推动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昌吉市布局数据标注业务并设立专门数据标注企业,提升我市数据标注的产业规模和技术实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
3.培育区域特色数据标注企业梯队。结合昌吉市特色产业,选取数字化转型程度高、下游应用场景丰富、开发利用意愿强的企业,支持开展数据标注工作,重点在现代农业、制造业、医疗、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细分领域培育区域特色数据标注标杆企业。支持数据标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扶持5家复合增长率超过20%的中小企业。到2028年,力争培育1家市值超1亿元的数据标注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
(三)促进数据标注产业供需对接
4.搭建数据标注供需服务对接平台。深入挖掘企业数据标注需求,支持数据要素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数据标注企业库,组织企业搭建数据标注产业供需对接线上信息平台,并积极开展线下对接活动。通过信息发布、推广众包等方式,畅通数据标注与人工智能产业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
5.发挥公共数据引导作用。依托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编制公共数据标注目录,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公共数据标注与开发利用,向数据标注企业开放教育、医疗、档案文献等10个数据集开发建设场景。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业协同开展政务大模型所需数据的标注和训练。鼓励企业加大数据开发利用,释放企业数据标注需求。依法依规推动数据标注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控集团)
6.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发布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任务专项,聚焦智慧农业、医疗、商贸物流、工业制造、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5个高质量数据集,强化产品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针对通过数据标注形成的高质量数据集及产品应用,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引导数据开发企业在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数据产品的登记与交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国控集团)
(四)优化数据标注产业生态
7.建立数据标注质量标准。围绕数据标注关键环节,结合文本、图像、视频、语音等多模态数据标注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数据标注相关领域企业(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建立适用的质量控制规范,提升数据标注质量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促进数据标注技术创新。推动重点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持续攻关开发智能化、自动化数据标注工具,重点在文本标注、音频标注、视频标注、大模型标注、点云标注、动作捕捉等技术方向申请不少于2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教育局)
9.加强产教融合人才支撑。发挥昌吉及周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专家人才优势,加强政企校三方联动,共同建立数据标注专家库,提高智慧农业、文化旅游等细分领域数据标注专业水平。鼓励数据企业培养引进数据标注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3+2”人才计划,按照政策给予支持和服务保障。组织建立数据标注产教融合培训中心,每年认证培训人工智能、大数据方向实用技能人才不少于200名。支持数据标注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依托相关企业、行业组织、高校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数据标注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支持标注数据安全应用
10.提供人工智能数据训练服务。加强数据资源有序供给和高水平加工,降低数据训练技术门槛和成本。引导企业按照有关计划运用标注数据训练测试模型,稳步推进数据训练创新,促进自然语言、视觉、多模态等大模型创新研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国控集团)
11.保障标注数据安全。严格落实上级出台的数据标注安全性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规范,推动落实数据标注全过程相关主体安全责任。合理保护数据标注企业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权益。加强辖区数据标注隐私保护管理、配合推进人工智能对齐、安全评估等相关能力配套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保障。建立市级数据标注产业统筹推进机制,全面负责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任务调度和效果评估,健全日常联络、信息报送、会商研判、督促落实等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重点事项,协调解决企业引育、聚集区建设、项目落地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人才引育保障。推动本地高校及职业院校优化人工智能、大数据、数据标注等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规模化培养标注产业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持续深化“千名硕士进昌吉”等引才行动,聚焦数据标注、数据治理、人工智能训练等领域,精准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专业人才,夯实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三)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对标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昌吉州关于数据标注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数据标注产业聚集区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高质量数据集开发及典型场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