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昌吉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
| 索 引 号 | CJS034/2025-00005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5 13:26:25 |
| 名 称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昌吉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食品药品 投诉 举报 途径 昌吉市 | |
| 来 源 | 昌吉市政府网 | ||
一、办理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
二、承办机构: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新区党政综合楼B座10楼)
三、服务对象: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有明确的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对象及其涉嫌违法行为。
五、申报材料:以书面或信件、电话、网络、来访形式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六、服务流程:
1、提出投诉举报;
2、进行初审;
3、转相关科室办理;
4、相关科室回复当事人。
七、办理时限: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九、联系方式: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994-2207583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994-2207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