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7期)
| 索 引 号 | CJS034/2025-00008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6 10:51:56 |
| 名 称 |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7期)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食品安全 昌吉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监督 2025 第7 | |
| 来 源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7期)
近期,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6批次样品,检出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限用农药使用、农药残留超标。
一、限用农药使用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南路37号天润商厦一楼门面(42区一丘31栋)的昌吉市华昶宜家生活超市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园丰农贸副食品批发市场内摊位号:4-2-10的昌吉市周庆飞副食品店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青年南路园丰蔬菜批发市场7号棚6号摊位的昌吉市悠膳小鲜蔬菜店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