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 索 引 号 | CJS016/2023-00000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3 16:32:57 |
| 名 称 |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城市 市道 道路 作业 | |
| 来 源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now remove operation for city road
(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局部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T108-2006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明确以机械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合理使用融雪剂的要求;2、增加了除雪作业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3、完善了融雪剂的使用要求;4、增加了除雪设备安全操装置配备的要求;5、增加了固定式除雪设备的技术要求;6、增加了入冬前对操作除雪设备的人员培训特别是作业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7、充实了除雪作业要求;8、细化了除雪作业方法,增加了积雪清运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邮政编码:100028)。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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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 |
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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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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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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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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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1
2 基本规定··································································································2
3 除雪机具··································································································3
3.1 手工除雪工具····························································································3
3.2机械除雪设备····························································································3
3.3 固定式除雪设备·························································································4
4 融雪剂·······································································································5
5 除雪作业··································································································6
5.1除雪作业要求··························································································6
5.2 除雪方法·······························································································6
5.3除雪作业技术指标·····················································································6
本规程用词说明······························································································7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108-20xx
修订对照表
(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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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程》条文 |
修订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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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
1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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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城市道路除雪作业规程,提高除雪速度和质量,保证除雪作业安全和城市道路畅通,并促进雪资源的利用,制定本规程。 |
1.0.1 为规范城市道路除雪作业程序,提高除雪效率和质量,保证除雪作业安全和城市道路畅通,合理利用雪资源,制定本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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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规定 |
2基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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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入冬前应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好除雪的技术准备工作和应急预案。 |
2.0.1 入冬前应根据我国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做好除雪的应急预案和技术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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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A 应制定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应急预案应包含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准备工作、预警、响应、作业要求、善后恢复以及突发公共事件期间保障应急作业的要求等内容, 应急专项预案应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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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B 入冬前,应对操作除雪设备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要求、安全生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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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入冬前应建立除雪作业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
2.0.4入冬前应建立除雪作业指挥、调度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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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入冬前应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调试,除雪机具的完好率应大于85%。 |
2.0.5入冬前应做好除雪机具的维修、保养和调试,除雪机具的完好率应大于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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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入冬前应做好立交桥除雪系统设备的调试和运行,设备完好率应为100%。 |
2.0.6入冬前应做好固定式除雪设备的调试和运行,设备完好率应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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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A 除雪作业应由城市的除雪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雪情、雪况,联合气象、交管、交通、环卫等各级部门和单位,统筹协调、协同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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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临时占路进行除雪作业时,应在作业路段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交管部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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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除雪作业人员应穿交通警示防护服。 |
2.0.10除雪作业人员应穿交通警示防护服,机械除雪设备应配置作业警示装置。临时占路进行除雪作业时,应在作业路段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交管部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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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不含融雪剂的积雪,宜因地制宜就地处理。 |
2.0.12不含融雪剂的积雪,宜因地制宜合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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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含有高浓度融雪剂的积雪,应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理。 |
2.0.13含有融雪剂的积雪,不应堆放于树坑、绿地,有条件的地区宜单独收集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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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手工除雪设备 |
3.1人工除雪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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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手工除雪工具应包括推雪板、铲雪锹、人力融雪剂播撒器等。 |
3.1.1人工除雪工具应包括推雪板、铲雪锹、人力融雪剂播撒器、小型机械除雪装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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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手工除雪工具宜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中使用。 |
3.1.2 人工除雪工具宜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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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手工除雪工具应方便操作并应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 |
3.1.3 人工除雪工具应方便操作并应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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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专用除雪设备 |
3.2机械除雪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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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专用除雪设备应包括推雪铲、扫雪机、抛雪机、融雪剂撒布机、破冰机、冰雪消融机等。 |
3.2.1机械除雪设备应包括推雪铲、扫雪机、抛雪机、固体融雪剂撒布机、液体融雪剂喷洒车、破冰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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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除雪作业应根据降雪量、环境温度和路面条件选择专用除雪设备。 |
3.2.2 应根据降雪量、环境温度和路面条件等选择机械除雪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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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除雪设备上应有作业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设备。 |
3.2.3 机械除雪设备上应有作业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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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除雪设备应有明显示宽标志和示宽灯。 |
3.2.4 机械除雪设备应有明显示宽标志和示宽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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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装挂在其他车辆或机械作业的除雪设备应与配装车辆连结牢固;配装车辆的操纵、转向、制动系统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2.5 装挂在其他作业车辆或机械的除雪设备应连接牢固、功能齐全;配装车辆的操纵、转向、制动系统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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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除雪设备噪声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2.7 机械除雪设备作业时噪声不大于89dB(A),副发动机(柴油机)排放应符合GB 20891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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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除雪设备需要量应根据除雪作业的总面积、除雪设备的作业能力,限定的完成时间、有效作业时间等因素确定。各种除雪设备需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3.2.8 机械除雪设备需要量应根据除雪作业的总面积、除雪设备的作业能力、限定的完成时间、有效作业时间等因素确定。各种除雪设备需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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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1 推雪铲的需要量: K——作业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5)。 |
3.2.8 1 推雪铲的需要量: K1——作业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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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2 固体融雪剂撒布机的需要量: K——工作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6)。 |
3.2.8 2 固体融雪剂撒布机的需要量: K2——工作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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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3液体融雪剂喷洒车的需要量: K——工作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5)。 |
3.2.8 3液体融雪剂喷洒车的需要量: K3——工作时间的利用系数(取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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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4扫雪机的需要量: K——作业时间的利用系数(0.75)。 |
3.2.8 4扫雪机的需要量: K4——作业时间的利用系数(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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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A 固定式除雪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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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降雪前应确保固定式除雪设备有足够的融雪剂,以满足作业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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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固定式除雪设备的起点应设置喷洒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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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固定式除雪设备应具备根据积雪量调节喷洒量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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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固定式除雪设备的喷洒高度不应大于800mm,喷洒距离不应小于3.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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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融雪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4.0.2 融雪剂的质量应符合GB/T 2385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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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融雪剂产品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
4.0.3 兑制融雪剂溶液时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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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融雪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环境温度、积雪量选择融雪剂的种类,严格控制融雪剂的施撒(洒)量。 2城市中的重要交通枢纽 (含立交桥和坡道)应根据雪情预报,可在降雪前、初播撒(洒)少量融雪剂。 3降雪量不大于1cm/次时施撒(洒)量不得大于10g/m2。 4中雪、大雪应先进行清除,再根据路面上剩余雪量,按规定的使用量进行融雪剂的施撒(洒)。 5零星小雪和路面薄冰,可采取直接施撒(洒)融雪剂的作业方式。 |
4.0.4 融雪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A 播撒固体融雪剂颗粒要均匀,颗粒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融雪剂结块应及时破碎。 2重点区域、立交桥和坡度大的道路应根据环境温度、积雪量等选择融雪剂的种类,严格控制融雪剂的使用量。 3城市中的重要交通枢纽(含立交桥和坡道)应根据雪情预报,宜在降雪前、初喷洒少量液体融雪剂。 4零星小雪且道路易结冰时,可采取直接播撒(喷洒)融雪剂的作业方式。 5降雪量不大于10mm/次时播撒(喷洒)量不得大于10g/m2。 6中雪、大雪应先进行机械清除,再根据路面上剩余雪量,按规定的使用量进行融雪剂的播撒(喷洒)。融雪剂的播撒(喷洒)设备应具备精确控制播撒(喷洒)量值的功能,播撒(喷洒)偏差应符合GB/T 25977的要求。 6A禁止在树坑、绿地上播撒(喷洒)融雪剂。 6B绿地附近或其他特殊路段,宜使用非氯化物类融雪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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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播撒固体融雪剂颗粒要均匀,颗粒要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融雪剂结块要及时破碎。 |
移至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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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兑制融雪剂溶液时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操作,并应符合规定的浓度。 |
4.0.3 兑制融雪剂溶液时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操作,且浓度应符合相应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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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除雪作业应做到路面积雪清除干净。 |
5.1.1 除雪作业应及时响应应急预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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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A 除雪作业应做到雪中保证主要道路畅通,雪后路面无积雪,确保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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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B 降雪过程中宜持续除雪,应避免路面上形成结冰和压实雪,尽量降低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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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立交桥除雪作业可以采用融雪或推雪、扫雪的方法将积雪清除干净。 |
5.1.4立交桥除雪作业可采用预洒融雪剂或推雪、扫雪的方法将积雪清除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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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除雪设备清除机动车主干道及次干道的积雪宜采用下列方法: |
5.1.5除雪设备清除机动车主干道及次干道的积雪宜采用下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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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居民小区道路、沿街门前道路积雪应就地清除,不得向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推扫。 |
5.1.8居民小区道路、沿街门前道路积雪应就地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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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A 除雪作业后,应对除雪机具进行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下次除雪机具能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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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除雪作业应根据降雪量采取以下除雪方法: 1雨加雪,应采用直接清扫的方法,将路面积雪、积水清扫干净,避免路面结冰。 2 积雪厚度小于5cm:环境温度偏高(即0~-5℃),雪层疏松,可直接清扫,并将雪撒向路边的绿化带中;环境温度偏低(-5℃以下),可先播撒融雪剂,再清扫或排入污水管线。 3 积雪厚度大于5cm,可用推雪铲铲推,并可外运。 4 路面上被压实、厚度大于1cm冰雪层,宜采用破冰机进行清除。 |
5.2.1 在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及其他主要道路作业区域应根据降雪量采取以下除雪方法: 1雨加雪:应采用直接清扫的方法,将路面积雪、积水清扫干净,避免路面结冰;如果气温下降较快,应视温度情况撒(洒)适量融雪剂,防止路面结冰。 2应根据降雪量采取不同的作业方式:当积雪量较小时(厚度小于20mm),可直接清扫;当当积雪量较大时(厚度大于30mm),可采用先铲雪、后扫雪的方式清除积雪;多车道路面宜采用扫、铲组合作业方式将积雪清除到路边。环境温度偏低(-5℃以下),可先撒(洒)融雪剂后再除雪。 3路面上被压实、厚度大于10mm冰雪层,宜采用破冰机进行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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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除雪作业时间可符合下列规定: 1交通流量小的道路可利用白天光照强、环境温度高的时段进行除雪作业。 2交通流量大的道路可夜间作业。 |
5.2.2 人行道、广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除雪方法: 1 如果不能使用大型机械除雪设备,宜采用人工除雪工具。 2 宜在合理位置设置堆雪点,便于积雪的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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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A 积雪的清运 1 降雪停止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完成积雪的清运。 2 积雪的清运应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 3 在主要街道、干道、快速路等路段开展积雪清运作业时,应尽量减少人员在路面工作,宜采用抛雪机、装载机等机具进行装车作业,确保人员安全、提升作业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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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式中 W——除雪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测得的被清除的路面积雪质量与作业前路面积雪质量之比); |
5.3.1 式中 W——除雪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测得的被清除的路面积雪质量与作业前路面积雪质量之比,试验条件为:环境温度小于-5℃;风力不大于2级;场地,宽阔、平坦、背风的积雪地带,长度应大于15m,宽度应大于6m,积雪厚度应大于50m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