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强制案件公示
索 引 号 | CJS006/2024-00007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00:00:21 |
名 称 |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强制案件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公安局 交警大队 行政强制 案件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违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实施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案例:
2024年09月13日08时51分左右,黄某辉驾驶新A****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昌吉市中山路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山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统一美居建材城路段停车后开车门下车时,车门与沿由南向北行驶至上述路段罗某萍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相撞,致罗某萍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