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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2026年文艺创作项目征集启事

2025-09-15 12:16:46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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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昌吉市文艺创作,推动本土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昌吉市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和资金管理办法》(昌市党宣领办〔2025〕1号),现启动昌吉市2026年度文艺扶持项目征集工作。本次征集活动旨在聚焦重大主题,推出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昌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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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昌吉篇章,扶持一批优秀文艺创作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昌吉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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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题方向

(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集中展现党的民族政策在昌吉市的成功实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反映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生动故事;体现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深厚情谊。

(二)聚焦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

全方位呈现昌吉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全市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火热实践和人物群像;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昌吉州“典范地州”建设,用文艺形式展现昌吉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举措和鲜活经验。

(三)聚焦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传承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昌吉市的生动体现;聚焦农耕文化等昌吉特有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作具有昌吉文化标识的精品力作。

(四)聚焦时代文明新风尚

聚焦精神文明建设,挖掘“昌吉好人”典型故事,艺术呈现各族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场景;讲述平凡生活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的感人故事,展现人民与时代同频共振的追梦实践。

(五)聚焦乡村振兴主题

围绕昌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讲述农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精彩故事;展现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反映各族群众在节日庆典、民俗活动中的欢乐场景和淳朴民风。

(六)聚焦对口援疆

深入挖掘福建省泉州市对口支援昌吉市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展现援疆工作中的“援疆精神”“援疆力量”和“援疆情谊”,用艺术形式回答“援疆为什么?援疆做什么?援疆留什么?”的时代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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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主体

长期在昌吉市从事文艺创作或在市域外以昌吉市为背景创作生产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单位和机构是指在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和创作生产能力的法人单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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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类型与要求

(一)文艺创作扶持项目

主要针对2026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创作的项目,或已创作完成但未公开展演、展映、出版的作品。

1.文学类: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文学评论集。申报创作扶持须提交5000字详纲和5篇样章;申报完成作品扶持须提交完整稿件。长篇小说等最终完成作品字数不少于10万字,诗歌集不少于30首。

2.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类:包括电影(动画电影、电影纪录片、微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动画电视剧)、广播剧等。须提交完整成熟的剧本和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具备创作团队和其他资金来源。

3.舞台艺术类:包括舞台剧、戏剧、音乐、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相声、小品、戏曲等单部舞台艺术作品。申报作品必须具备创作团队和保障作品创作的资金来源,确保整部舞台作品完成创作;单部作品须提交较为成熟的完成作品音频或视频。

4.美术、书法、摄影类:主要指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整体展览的参展作品须不少于30幅,首展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50%,提供所有作品高清照片,并具备场地、配套资金和成熟策展方案。

5.网络文艺类:包括网络文学、网络文艺短视频、网络微电影等。网络文学须提供3万字样章,完成作品不低于20万字;网络微电影须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作品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相关栏目播出。

6.剧本创作类:针对未公开发表或创拍创排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舞台剧的剧本,须提交创作完成的完整剧本。

(二)文艺奖励项目

代表昌吉市文艺创作水准、在全国或区、州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包括:

1.国家重大文艺奖项: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骏马奖、儿童文学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奖)、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书法兰亭奖、摄影金像奖、舞蹈荷花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等。

2.自治区重大文艺奖项:天山文艺奖。

3.昌吉州重大文艺奖项:文艺奋飞奖。

4.除上述明确奖项之外,在国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文联及所属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比赛、展演、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昌吉市题材的作品。

申报创作奖励项目的作品需为当届获奖作品,往届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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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上午12时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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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项目及方式

1.申报项目是申报扶持的文艺项目;二是申报奖励的文艺项目。申报项目为申报单位、机构或个人合法拥有著作权、在申报年度启动创作生产并按约定时间完成的文艺作品。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2.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请认真填报《昌吉市2026年度文艺创作项目征集表》或《昌吉市2026年度文艺创作奖励项目申报表》。单位或机构申报需报送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需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及扫描件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明“项目名称+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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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昌吉市委宣传部 马丽丽

联系电话:0994-2596669、15299124694

邮箱:xcbxcwhk508@163.com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党政综合楼508室

    (来源:昌吉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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