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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07:58 来源: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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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共设置4栏,分别对消防领域政策文件和解读、执行法规条例、“双随机•一公开”、不良行为公示进行公开。2024年以来,共公开消防领域政策文件和解读6份、执行法规条例3份、“双随机•一公开”12份、不良行为公示12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提高更新频率、提升公开数量与质量,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核,及时动态更新发生变更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定期对已发布信息开展随机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四)平台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逐步加强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及时发布消防领域政务服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注,提高透明度,切实提高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高位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层级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专员月工作量化考评中,健全奖惩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工作仍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人员培训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部门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全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不定期地对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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