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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11:00 来源: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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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3条,其中行政执法案件处罚情况共公示3条;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前一轮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告,共公示2条;对本级正常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128家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行动,检查结果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为公众提供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政府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度未接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责任,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审核把关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合法合规,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引发的负面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6月组建,因我单位门户网站正在统筹建设中,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均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挂靠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畅通12345政府热线平台,2024年共接办39件政府热线办件,均及时规范答复来电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增强工作力量,安排专员专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业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认真落实人工读网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审核不严谨,部分信息发布还存在错字、漏字、表述错误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传统方式进行公开,对新媒体等新兴渠道的运用不够充分,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在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与发布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决策等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频次,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统一培训、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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