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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15:17 来源:昌吉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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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重点领域,紧贴民生关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公众全切,围绕科技工作重点,务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围绕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等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优秀发展,不断提高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和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出现新进展、新突破。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科技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及时办理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扎实有效推进科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全市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涵盖领导变动、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公告等多个方面,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2024年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方式均在信息公开指南中予以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建设要求,规范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自选栏目设置要再细化,对栏目设置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栏目设置更合理、更科学。

    (四)平台建设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落实措施的细化,保障群众读得懂政策、会运用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便民。发布各项科技扶持企业等公示公告;二是加大惠民政策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方便企业申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和2023年相比有较大的提升,但与市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投入不足,宣传渠道单一,制约了信息公开的宣传深度和辐射广度。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长效。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业务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全面发布我市科技型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三是完善公开的程序,在现有的公开流程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化、合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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