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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25:07 来源:昌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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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昌吉市统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渠道主动公开执行法规条例、政策文件和解读、统计分析、双随机一公开等基础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制度建设,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四)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对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日检查,及时解决信息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错别字等问题。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举报等内容细化、完善。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做到科室长做好初审关、分管领导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按照市委保密局要求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确保保密审查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各类信息公开的广泛性、覆盖面还不够,在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撰写不够规范,信息审校不够严格。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工作,认真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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