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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35:46 来源: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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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办《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昌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公共交通、重大项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828条,其中:政策文件和解读13条、项目信息12条、公共交通信息公开18条、行政许可76条、行政处罚706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定期要求各科室、中心积极上报职责内需公开的工作信息,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

     依托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部署、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规范化;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解读不全面、不具体。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查机制。对于每一条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并利用系统中的智能校对进行错字敏感字筛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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