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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37:22 来源:昌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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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5条,重点公布了水利相关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处罚、重大项目信息、河长制、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不断优化申请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真正方便了群众。2024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了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向社会进行了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政策解读、河长制新闻、项目公示等栏目,争取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标准,对照政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做到一一对应,所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72.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信息内容更新逾期、缺项漏项较多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仍需提升。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还需要扩大项目主线数量;同时着重加强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河长制工作新闻类动态信息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熟悉掌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完善日常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方式的多样性,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便捷性,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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