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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0:50:21 来源: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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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州、市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单位的各项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市人社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94-2345664)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信息,以及人社部门的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政策解读等内容。2024年,市人社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就业创业34条,职业培训6条,人事人才10条,劳动维权9条,工资福利58条,社会保险46条,文件类8条。在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也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有力推进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回复过程,按照规定按时回复。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人社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四)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条、昌吉市社保中心公众号发布信息74条、昌吉市人社服务抖音账号“人社服务 与您有约”直播平台直播20余场次”、发布各类视频120余条。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再次调整,进一步健全分管领导抓面、办公室抓线、各科室单位抓点的组织运行体系。全年组织人社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一次,选派二级单位同志到我局跟岗见学,通过建章立制、学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得到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得到提高,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完善、程序规范、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关注。二是政策解读公开质量不高,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发展动态。二是及时整理发布、更新完善信息。持续关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尽力拓宽信息渠道,加强监督审核,规范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工作人员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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