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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1:01:16 来源:昌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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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昌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动推进、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将昌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及分工等信息在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67条,信息内容主要分为:其中政策法规1条、政策解读2条、工作动态6条、通知公告30条、行政处罚24条、行政强制4条。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及新闻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聚焦先进典型、警务防范、电信诈骗相关案例,深入采访,精心编辑,编发微信推文原创加转载共5255条,阅读量约55.9万次;制作警务宣传短视频146条,视频号平台阅读量104.4万。在各级媒体上发布新闻稿件2779篇,信息公开审核及内容无差错率100%,回复政务舆情及时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4年昌吉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公开1件,另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因此不予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了理由。全年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昌吉市公安局未发生失泄密及重大信息表述错误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微信公众号“昌吉警苑”“昌吉市交警在线”等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实效,不断提高服务质效。今年以来,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信息1565条,转发信息2380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9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4

行政强制

15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内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复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动态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各警种部门协作联系,特别是信息生成部门与发布部门,确保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重大决策措施解读,除常规公开的信息内容外,一些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范畴予以发布。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昌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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