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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6-01-29 16:25:19 来源: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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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法规文件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共设置4栏,分别对消防领域政策文件和解读、执行法规条例、“双随机•一公开”、不良行为公示进行公开。2025年以来,共公开消防领域政策文件和解读5份、执行法规条例1份、“双随机•一公开”24份、不良行为公示8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经办人员政策把握能力与答复文书规范制作水平,完善工作闭环管理;建立依申请公开数据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聚焦重复申请、集中申请等重点事项,深挖诉求根源,针对性调整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从源头减少同类申请增量。同时,不定期对已发布信息开展随机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管理,完善目录设置、规范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拓展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动态更新各栏目信息,提升信息更新时效,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切实提高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和单位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实行定期更新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围绕政务公开与消防管理工作的有效融合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升干部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分领域、分层级梳理法定公开内容,科学确定公开事项、方式、范围和期限,确保法定事项依法规范主动公开;三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通过邀请培训、日常指导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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