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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6:52:17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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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昌吉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大举措,在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基础工作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昌吉市教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各类考试招生入学政策、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育惠民政策、校园安全管理、办学条件改善等信息80余条。其中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20条、义务教育40条、教育惠民23条、执行法规条例2条,确保教育领域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流程,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不断规范政策解读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现有政务新媒体“昌吉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信息650余条,关注用户达到13.892万人,总阅读量达150万次,招生入学公告单次阅读量最高达9.6万次,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政务公开信息日常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不断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有力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信息,积极打造州、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连续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精准性还不够全面,对部分栏目的分开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紧密结合工作要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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