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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6:54:10 来源: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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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市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5〕30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5〕52号)等文件要求,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重公开燃气供热服务保障政策文件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检查信息、政务服务等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燃气供热服务、行政执法、政策文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模板、重大决策等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行政执法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69%;政策法规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64%;市政服务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63%;燃气供热服务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28%,“双随机一公开”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4%。
    (二)按时答复申请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将“申请书模板”及联系方式上传至门户网站,申请人可以下载该申请书以书面申请,或通过邮件等形式申请。城市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属于本本部门职责的公开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被申请人。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日常学习当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明确制定信息公开流程和各科室的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和民众关系。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分为九个模块,分别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和许可、政策文件和解读、双随机一公开、供热服务、任期服务、市政建设服务、其他对对外办事结果。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旨在打造一个权威、全面、便捷、高效的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五)加强政府信息平台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专岗专人及时维护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本局各科室、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扣分项,督促各科室按时按点公示有效数据,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和群体特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公众期待,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弱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与流程待优化,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流程衔接环节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各办公室及所属二级单位协同联动不够顺畅,跨分管领域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增强;三是服务导向与创新不足,未能完全立足公众实际需求,信息公开的形式载体缺乏创新性。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持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与使命意识;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协同效能。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建立健全跨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着力提升信息报送质效;三是创新服务形式,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渠道,聚焦公众关注的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精准推送权威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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