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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6:59:17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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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昌吉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本报告涵盖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详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与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情况、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说明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引领下,昌吉市司法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扣司法行政核心工作与社会公众关注焦点,新增公共法律服务专属栏目,持续优化工作模式,拓展公开范畴,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发布《昌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领导班子信息、机构设置详情、政策文件及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公共法律服务等各类信息 64 条;依托 “法治昌吉” 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资讯550条,全面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 年度,司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规定流程妥善处置。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标准。严格落实市机要保密局要求,规范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强化保密审查复核工作,所有公开信息均执行 “三审三校” 制度,全年未出现违规公开问题。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效能。本年度精心打造 “法润昌吉・与法同行” 直播间68期、“小司说法” 动画短视频3期、普法小剧场6期,有效提升 “法治昌吉” 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公信力。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坚守 “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 原则,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二是依据各阶段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自查结果,建立调整、反馈、完善的闭环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紧跟政务公开新政策、新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尽管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有待充分挖掘,二是信息传播力不够广。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聚焦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大信息梳理和发布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细致、贴近群众要求。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信息,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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