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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7:04:55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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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主要领导任职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9条,执行法规条例5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第三章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了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环境应急和污染防治信息5条,重点监管企业信息1条、水质监测信息12条、空气质量信息12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信访投诉信息4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咨询渠道,公开并确保现场、信函、网络和电话渠道的有效性和畅通性。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答复模板规范引用法律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5年,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收到昌吉市人民政府转办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申请的公开事项“八工一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向申请人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由主要领导把关,做好信息报送和内容审核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平台维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总结成效的同时,经自查反思,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二是公开栏目内容质 量参差不齐,部分内容针对性、实用性有待优化;三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仍需加强,个别领域 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分局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切实补齐工作短板。一是深化思想认识, 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与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进一 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严格内容审查标准,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不断强化公开内 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聚焦提质增效,健全协作机制。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明确责任分工,激发工作主动性,严格规范栏目信息的收集、审查、更新 等环节,提升信息报送效率与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地。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主动排查问题、整改问题,以常态化自查倒逼工作落实,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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