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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7:06:27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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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了昌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可联系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2596769;办公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市政府办公楼2楼)。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吉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秉持“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宗旨,紧密围绕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我局对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和重大项目信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其中:政策文件和解读5条、各类涉农补贴69条、乡村振兴和重大项目50条、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34条、农产品质量安全8条、双随机一公开14条,切实做到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占比100%。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答复率达100%。予以部分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依法依规有效保障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审批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二是加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对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进一步规范,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做好监督保障,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并不定期巡查已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做好已发布信息的审查、调整等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报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普及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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