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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7:07:04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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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昌吉市发改委编制完成本报告,现将2025年昌吉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本报告全文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昌吉市发改委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将昌吉市发改委领导及分工、工作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工作规则、政策文件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纳入公开范围,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公布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4条,其中,政策文件和解读10条,执行法规条例4条,价格信息7条,定价收费清单9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6条,重大项目和审批结果46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32条,围绕重点领域、群众及企业所需,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的传播能力。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市发改委接收依申请公开4条,其中邮政特快专递2件、网上申请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需求,提供相关申请内容和答复函,没有发生被诉行政复议或者其他违反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昌吉市发改委规范落实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坚持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有对外发布各类政府网站的信息,均由发改委业务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切实做到公开规范,杜绝失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群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主动对接区、州媒体,昌吉日报、市融媒体中心等,在其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上发布发布信息248条,同时在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和展板,进一步增强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业务与政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民生类信息不全面。市发改委将加强关于现行民生价格类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对称,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悉、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有效减少企事业单位、群众查询成本。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足,市发改委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增强委机关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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