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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17:11:14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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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公开渠道畅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政策文件和解读17、行政处罚65条、双随机一公开17条、食品药品监管26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6条、产品质量8条、反不正当竞争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公开2件,不予以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认真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我局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均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目前信息公开版块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事项、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职责分工,将公开任务分解到对应的职能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应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办公室牵头,与各科室保持有效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以结果公告为主,政策解读类公开信息较少。
    二是各职能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对需要主动应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够。
    (二)改进方法
    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与培训,积极参加和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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