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7月9号下午,我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心同德、携手奋进,迅速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热潮,确保用3年时间把我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奋力开创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州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秦伟在会议上讲话,并向获得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市第七中学颁奖。
秦伟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本次大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州重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大会精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深刻认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工作”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深入开展,创新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要坚定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稳定局面,扎实开展“两项群众工作”,加大对各族群众特别是团结关爱群体的关爱帮扶,真正把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要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工作基础上,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引导各族群众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努力营造各民族之间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爱护团结、全力维护团结、不断增进团结的生动局面。
会议强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关键在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创新方式,营造浓厚氛围,严格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力争今年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贡献力量!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红军,市领导王海峰等参加会议。(文:市融媒体中心马福安 图:市电政办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