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3月21日,昌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区、州文件精神,听取审议相关议题。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柳学珍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制政府建设情况等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柳学珍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对常委会审议的相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聚焦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自身优势,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开展调研,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献良策、谋良方,真正把开展监督的过程转化为发现、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推动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有成效、更有口碑。要优化履职服务,持续推动“代表之家”等民意表达平台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让代表在履职实践中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反映民意,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书写人民至上的初心答卷。
会议强调,要强化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提升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人大履职新机制,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质量,让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发挥更大作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群众。(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黎声 通讯员 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