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昌吉市1集体获自治区表彰
2025-10-14 17:05:50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近日,自治区卫健委公布《关于表彰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昌吉州3集体5个人获自治区表彰,分别是: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
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吴斌 昌吉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何健新 昌吉州木垒县中医医院
卢丽娟(女) 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主任(所长)、主任医师
邹渤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若鹏 昌吉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发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新时代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和公示,并报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等50个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孙高峰等100名同志“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王亚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