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昌吉市一集体获自治区表彰
10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等50个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孙高峰等100名同志“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事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卫生防护网越织越密,重大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理能力稳步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焕发新活力,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与个人,是全区卫生健康战线上的优秀代表。他们中既有奋战在三甲医院、专注疑难重症救治的医疗专家,也有扎根乡村牧区、长期守护农牧民健康的基层医生;既有在疾病预防控制一线筑牢防疫屏障的公卫人员,也有致力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的中医药工作者。获奖单位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服务的基层卫生中心,也有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多重任务的综合性医院、疾控机构和妇幼保健院。尽管岗位不同、职责各异,他们都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护佑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者的崇高精神与责任担当。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人介绍,作为近十年来新疆卫生健康系统首次开展的专项表彰,此次表彰旨在树立典范、弘扬正气,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广泛凝聚起推进健康新疆建设的强大合力。今后将建立常态化表彰机制,每五年举行一次,为卫生健康事业长远发展持续提供精神动力和榜样支撑。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号召,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楷模,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事业新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